随着社会生活的日益复杂,现象正日益收到关注,而实践中普遍存在的非婚生子女上户口问题也困扰着相关的当事人。笔者看法:我国《》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
只有一岁零两个月的非婚生女小兰(化名),起诉阔别近半年的生身父亲,索要抚养费和教育费。经北京市西城法院便民法庭调解,小兰的生母何女士和生父俞先生就孩子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这是在新《婚姻法》颁布实施之后,北京市法院受理的首例非婚生子女索赔案件。
今年27岁的俞先生出身于北京一个高级知识分子家庭,1998年大学毕业后到深圳打工,和何女士住同一栋楼,一个多月后两人开始同居,但一直没有办理,不久何女士...
人民法院审理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和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的问题,因其子女的年龄和智力状况不同,采取的解决办法也略有不同。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哺乳期后的子女,由哪一方抚养,首先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请求人民法院解决。人民法院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子女为10...
大家知道,在现代的婚姻当中,孩子的问题是越来越突出了,那么今年新公布实施的新《》,又对两个群体进行了特别的关注,一个就是离婚家庭的子女问题,还有一个就是非婚生子女的权益问题,今天我们请来的嘉宾还是,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的,秘书长李明舜教授。
我们先来看看这么一个个案。
法官:原被告探视纠纷一案现在宣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判决如下:一、每月第...
长流镇的李女士称:她妹妹早年和一离婚男人同居,生下一小孩,但是两人一直没有领,现在女方已经不再与男方一起共同生活,两人都争抚养小孩,但是男方说要是小孩归女方抚养的话,他对小孩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律师说法: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样的权利。女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同时通过司法程序,确认他们的同居关系已经解除,男方就不能再干涉女方的生活。对于李女士说的男方没有固定工作和固定住所如何起诉的...
[内容提要]:非婚生子女作为社会弱势群体,由受虐待到受保护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现代各国法制以子女最大利益为出发点,保障非婚生子女的基本权益。有的国家甚至已取消非婚生子女的称谓,将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统称为子女,让所有的子女在名分上亦完全平等,此举彰显了非婚生子女立法的发展趋势。本文首先探讨非婚生子女地位之历史变迁,并就其历史地位的时代背景、主要成因进行分析,明了与非婚生子女有关的法律制度的...
婚生子女是男女双方在依法确立后所生育的子女,而非婚生子女是在依法确立婚姻关系前或婚外行为所生的子女,如、婚前性行为、姘居、通奸及至被强奸后所生的子女。
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虽然在出生形式上是合法婚姻和非法婚姻的不同产物,但其法律地位却是相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
非婚生子女抚养权怎么样界定:与婚生子女的抚养权适用同样的法律来界定,也就是说:非婚生子女同样由其亲生父母双方承担抚养成人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所以,虽然你们没有结婚,但并不影响父母子女之间的关...
我国非婚生子女的现状怎样?婚姻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近年来由于亲属法的立法基本精神已经由原本的家长(父)本位、家本位,渐渐演进到子女本位,即以保护子女为优先价值,加上以同居代替结婚、婚外情和未婚产子的情况日渐普遍,故婚生与非婚生子女的划分价值已经越来越低且不必要,因此也有学者主张应该停止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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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一岁的豪豪半年前把自己的生身父亲告上法庭,要求给付抚养费。近日,北京市一中法院判令豪豪的生父每月给150元抚养费,而生父要求每月探视豪豪八小时的权利也得到法院支持。
今年6月,豪豪通过其法定代理人起诉至法院,称他的母亲与生父于2002年10月确立恋爱关系并未婚同居。2003年11月母亲在医院临产,因找不到其生父,母亲的朋友帮忙办理了出生证。可是豪豪的母亲没有经济来源。今年3月,母亲曾抱着豪豪去找其父亲要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