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7、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
内容提要:文章从社会抚养费的名称由来与嬗变,即从“超生罚款”-“计划外生育费”-“社会抚养费”的历史演变,分析了当代中国情境下社会抚养费的性质定位及其相对合理性问题。结合国家立法,阐明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主体、征收对象、征收标准、征收程序以及征收管理体制的变化及其特点等。最后,对于公民不服社会抚养费征收所涉及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等法律救济问题...
《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布,自公布之日(2007年9月29日)起施行。9月30日,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就其颁布实施,召开专门新闻发布会,解读我省在新形势下我省人口计划生育新政。会上,省人口计生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詹鸣表示,这一修正案是去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以后,全国第一部正式公布实施的...
开学在即,萌萌大二的学费却还没有着落,就在她为学费焦急万分之际,法院的一纸判决为她送来了一场及时雨。近日,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萌萌状告父亲索要抚养费的案件,为她上学解决了后顾之忧。
今年17岁的萌萌即将上大专二年级。9年前父母离婚时,协议约定萌萌由母亲抚养,父亲每月支付抚养费100元,并且父亲把家里值钱的东西都留给了母亲,还扛下了5000元债务。萌萌的父亲是一个普通工人,收入微薄,2006年又重...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3)佛中法民一终字第1170号
上诉人(原告原告)冯小惠(曾用名陈小惠),女,1986年5月12日出生,汉族,住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办事处红星居委会红星路九街4号。
法定代理人冯玉英,女,1961年8月5日出生,住址同上,系上诉人母亲。
委托代理人刘转英,女,1979年10月27日出生,住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涌口忠心新村6号。
被上诉人(原告被告)陈满群,男,1963年4...
“抚养费”,顾名思义,是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所必须的费用,它包含日常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内容。《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婚姻法》作出这样的规定,是基于夫妻离婚后,子女无论随父方还是随母方生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子女的关系不因夫妻离婚而改变。 但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给付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
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是如何规定的?
夫妻离婚后,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
的权利和义务。因此,离婚后的夫妻双方都有平等地负担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经济责任。这
是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和抚育费负担的强制性的、无条件的、双方平等的义务,
当事人都应当自觉遵照执行。至于其经济负担数额和期限等问题,应从子女的实际需要和父母
双方所能负担的能力量力而定,...
一、抚养费数额如何确定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②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
导读:离婚案件中最受关注的除了财产分割以外,还有就是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问题,具体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呢?看了下面沪律网婚姻法编辑的介绍就会清楚了。
一、孩子的抚养费具体有哪几项?
根据司法解释,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二、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孩子的抚养费?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
在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经常遇到被扶养人生活费是采用城镇居民标准还是农村居民标准的问题。按照通常的理解,被扶养人的生活费来源于受害人,其计付标准应与受害人的收入状况有着直接的关系,如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按城镇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的,生活费也应按城镇居民生活费标准计赔;如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按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生活费则按农村居民生活费标准计赔。但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