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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4条、第9条规定: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该为夫妻共同财产,对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根据产生的实际需要和财产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对于分居两地的夫妻,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为各自所有,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军人离婚孩子判给谁
  导读:人民法院审理军人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本文沪律网小编为介绍军人离婚孩子判给谁、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军人离婚,子女判给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
离婚转移财产的情形和对策
  本文介绍离婚转移财产的情、恶意负债的情形以及可采取的一般对策。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时候一方转移财产应该如何应对呢?   转移财产的情形一般有:   1.转移已有存款;   2.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折;   3.转移一般物品;   4.私自出售房屋;   5.低价出售夫妻共同财产等。   恶意负债的情形一般有:   1.制作虚假的欠条;   2.虚报开支;   3.利用关联企业负债等。   可采取的一般对策:   1.搜集其存折线...
军人的伤残补助金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规定的解释(二)第13条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金属于个人财产。婚姻法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
婚前财产有何规定
  婚前财产有何规定在我国早期的婚姻法等相应法规中,对婚前财产δ作规定,默认结婚后所有财产为双方公共财产。但经修改的婚姻法中规定婚前财产属夫妻之一方所有,相关规定如下: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û有约...
对现役军人的诉讼离婚条件
  在诉讼离婚中对现役军人的特殊保护。   婚姻法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须经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失的除外。这是对非军人一方离婚请求权的限制,以保护军人的利益,维护人民军队的稳定。   现役军人是指具有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籍的军官和士兵,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干部和士兵,包括军队中的文职人员。退伍、复员、转业和在部队中不具有军籍从事后勤管理、生产经营的人员,均不属现役军人。现役军人...
离婚隐瞒小别墅 前妻起诉重分割 当庭结清9万元
呼伦贝尔市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离婚夫妻分割共同财产的案件。经法庭调解,岳明再次支付前妻赵媛媛现金9万元,并当庭结清。 岳明与赵媛媛2004年结婚,婚后夫妻感情尚好。婚后第二年,两人生育了一个男孩。2006年,岳明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做生意,长期不回家,夫妻二人的感情产生了裂痕。2008年10月,赵媛媛起诉离婚。莫旗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并对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离婚8个月后,赵媛媛发现岳...
军人离婚诉讼程序指南
  人民法院审理包括军人离婚在内的民事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这里的“两审”,是指第一审程序和第二审程序,其中第一审程序分为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大部分军人离婚案件适用简易程序,有着不同于一般民事案件的特别规定。   1、起诉的条件。包括: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   2、起诉方式和起...
婚后得了顽疾,离婚时能多分点财产吗?
  问:你好!我和丈夫结婚三年了,最近我们一直吵架,他又不肯提出离婚,请问哪方提出离婚有什么区别吗?我们是凭着结婚证去买的房子,但房产证上是他的名字,请问我们如果离婚了房子会一人一半吗?结婚第二年我就得了类风湿关节炎,无法根治,请问离婚的时候法院会根据这个多分给我家产吗?如果我告他家庭暴力,法律又是如何规定的?   答: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谁先提出离婚并没有什么区别,关键是看造成离婚的原因是什么。根...
现役军人协议离婚的特殊规定
  我国的婚姻家庭法立法对于军婚问题始终给予特殊保护,这是婚姻家庭立法的传统。新《》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现役军人的范围:正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具有军籍的人员。退役、复员、和转业军人及在军事单位中工作并未取得军籍的职工和其他人员不包括在内。   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军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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