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丹阳、吴卿夫妇与杨安庆、李和平夫妇均为某市一家中学的教师,并曾经是该中学西大院教师宿舍的隔壁邻居, 2001年,该中学进行集资建房,杨安庆、李和平夫妇出资64557.3元分得市区丽景南苑X幢XXX室。赵丹阳、吴卿夫妇听说杨安庆想把这套新分的房子出售,而他们恰好想再购买一套。
于是,夫妻俩与杨安庆商议购房事宜。一个愿卖一个愿买,9月,赵丹阳、吴卿夫妇与杨安庆很快达成口头房屋买卖协议,约定将丽景南苑的房屋...
一、 离婚后财产怎么分割?
1、 离婚协议可以返悔吗?
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具此,如果是通过协议离婚,且已办完了离婚手续,当事人任何一方不能返悔。但是,如果任何一方在一年内因履行协议发生争议而诉至法院的,人民法院受理,但经审理查明订立协议过程中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法院应当驳回原告...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指配偶一方违法侵害配偶他方的合法权益,导致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2001年4月28日公布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指配偶一方违法侵害配偶他方的合法权益,导致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2001年4月28日公布施行的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新增规定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该法...
我国修改后的婚姻法增加了婚姻损害赔偿这一新的内容,但在实际操作这一层面上,尚无具体的规定。对比修改前后的婚姻法,不难发现,修改前的婚姻法只在离婚财产处理时,有“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后来作出了“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性规定。而修改后的婚姻法除了三十九条、四十条对分割夫妻共有财产上作出规定外,还在新增加的“救助措施与...
一、婚前购买的商品房(指已经在婚前付清购房款),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
二、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
1.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在婚前子女名下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三、使用权性质的房屋由一方在婚前承租的、婚后用夫妻共...
新增加了离婚过错赔偿原则,规定了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但同时也规定了无过错方必须出示确切证据。 已于2002年4月1日正式实施的《最高人
新增加了 离婚过错赔偿原则 ,规定了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但同时也规定了无过错方必须出示确切证据。
已于2002年4月1日正式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强化了当事人举证责任,突出了当事人...
丈夫送给情人13万元,忍不下这口气的妻子白女士用MP3录放机全程录下了双方的对话。4月6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杨先生在与原告白女士夫妻存续期间擅自赠与情人巨款的行为应属无效,同样作为被告的情人杨小姐应偿还这笔巨款。
杨先生与白女士在1987年结婚,婚后有两个孩子。2002年,杨先生辞去单位工作开始创业。2004年5月,妻子白女士发现杨先生与原单位的一名女职工杨小姐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一...
对离婚后,双方承租的公房按下列原则处理: 一、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 二、男女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 三、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 四、照顾无过错一方; 对丧失公有住房承租权而暂时无法解决居住困难的,可在原公有居住房暂住,暂住不得超过两年,并向承租方交纳与房屋租金等额的使用费及其他必要的(如水、电、气)费用。
2月19日,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女方婚姻期间与他人同居生子引发的损害赔偿纠纷案,被告曹某被判赔偿原告、前夫程某抚养费损失4.2万余元和精神损害抚慰
2月19日,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女方婚姻期间与他人同居生子引发的损害赔偿纠纷案,被告曹某被判赔偿原告、前夫程某抚养费损失4.2万余元和精神损害抚慰金4.5万元。
1998年5月,原告与被告登记结婚,次年10月生育一子。婚后,因被...
缪某于1971年10月参加工作,1979年与刘某结婚,生育一子。2000年11月,缪某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领取买断工龄款123900元。2003年3月,缪某因病去逝时,该款尚余79152元存于银行。缪某之母与缪某的妻子、儿子因继承其遗产产生纠纷,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就缪某尚存的买断工龄款的性质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缪某的个人财产产生分歧。
分歧:
第一种意见认为属缪某的个人财产。其理由是:买断工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