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案中隐匿或转移不动产的,怎么处理
离婚案中常见情况是,离婚当事人一方是月薪很高的白领,有较为丰裕的收入,且不动产不止一处,在面临离婚之前,就已经私下购买了不动产,而另一方却不得而知。在离婚时,购房者绝口不提另有房产的事,该房产自然也不在离婚共同财产分割之列。
处理对策是,由于购房手续和周期较长,在夫妻平时相处时,难免购房者可能会泄露一些购房方面的痕迹,因此,如果离婚一方的行为诡...
最近,临澧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丈夫遭遇妻子“红杏出墙”而被迫离婚的案件。现在,我们来说道说道离婚案。
石门县的覃某在2001年上半年,经亲戚介绍同本乡的伍某(女)相识,并确定了恋爱关系,当年底两人就按农村习俗办了婚礼,并开始同居。次年的8月,两人生下了一女孩。因为当时伍某未达到法定的婚龄,所以一直到2005年,两人才办理了结婚登记。
两人结婚当年的下半年,当地因水库移民,覃某与伍某举家...
一、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
根据《婚姻法》第17条,《婚姻法解释二》第11条,第19条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包括:一是房子、车子这些婚后购置的大宗 物品;二是工薪阶层的工资、奖金、津贴等;三是生意人做生意的经营收益;四是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等平时看不见用不着,在特定时候可以取用的财产。日常生活中容易忽略的是第四种财产。
二、可以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有哪些?
1、离...
1、离婚对方隐藏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离婚对方隐藏财产是指在离婚时夫妻一方将自己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采取转移、隐匿的办法将财产转移至另一方不知道的地方或他人,从而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占有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产、存款、股票基金、保险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对方隐藏财产的行为一般有以下几种:
(1)在办理房产证时,以“贷款不便”“未领到结婚证不能共有房屋”等为借口...
男子婚后出轨与“小三”同居,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妻子起诉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获法院支持。重庆市彭水县法院近日对该起离婚诉讼案做出一审判决,丈夫应向妻子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5万元。
经查明,向某与廖某经人介绍后相识,1991年两人步入婚姻殿堂,随后生育了两个小孩。2005年起,向某与廖某到新疆打工,之后由于廖某需回家照顾小孩,两人聚少离多,感情渐渐疏远,向某很少回家看望妻儿。廖某经过多方打听得...
夫妻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该约定必须是夫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公平合理不违反法律的规定,而且具备法定的形式)。如没有约定按照以下方式分割:
1、婚前财产均归各人所有,所有婚前财产不因夫妻关系的存续而发生转变(夫妻另有约定的除外)。
2、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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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等有关政策的规定,安居房是指出售或出租给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准成本房、全成本房、全成本微利房或社会微利房,出售实行市场价、成本价和标准价三种价格政策。出售价格不同,职工对房屋享有的权利也不同,职工以市场价和成本价购买的住房,房屋所有权归个人所有;以标准价购买的住房,职工只有部分房屋所有权,单位享有另外部分的房屋所有权。目前,法院对处理安居房一般...
导读:我国实行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对过错方在经济上予以制裁和法律惩罚,使无过错方得到一定经济补偿和精神抚慰,有利于有效维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稳定现代婚姻家庭的社会关系。下文沪律网婚姻法编辑介绍的是离婚精神赔偿的适用原则主要有:
离婚精神赔偿的适用原则
(1)适当经济补偿原则。
(2)必要加处原则。若一方过错程度大,使另一方陷入生存困难或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应考虑额外增加精神赔偿数额,以体现...
1、养老保险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11条第3款规定,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离婚时,怎么分割养老保险金?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3条对离婚时养老保险的分割作了如下规定: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
房产是夫妻财产中的重要部分,离婚时该如何分割房产?哪些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割,哪些房产是个人财产不需分割呢?下面在下文介绍离婚房产分割的问题。
一、婚前购买的商品房(指已经在婚前付清购房款),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
二、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
1.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在婚前子女名下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2.当事人结婚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