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04月25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首席律师
上海律师尤辰荣形象照片
  • 姓名:尤辰荣(19年资深律师)      
  • 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手机:133-700-11000      
  • 证号:13101200410268604
  • 机构:上海英恒律师事务所
  • 地址:漕溪北路18号上海实业大厦34楼C座
  • (温馨提示:来访前务必电话预约,否则不予接待)
上海律师尤辰荣个人微信号
就离婚时未处理的财产的诉讼时效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42 ℃

  1、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自约定履行到期之次日起起算。

  2、在离婚时δ涉及到的财产,诉讼时效为两年,自发现之次日起起算。

  3、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制造债务侵吞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自发现之次日起起算。

  4、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一方有胁迫、欺诈等行为,诉讼时效为一年,自离婚之次日起起算。

  5、不服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时效为两年,自判决书、调解书生效之次日起起算。

本文对我有帮助?点击【右下角】的菜单里的"分享"按钮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