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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分割和债务承担的原则
  一、夫妻个人财产不得分割。   二、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本着男女平等和适当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三、夫妻分居期间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分割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四、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
公安机关提供证据 离婚过错赔偿案审结
今年37岁的赵清1990年底与冯浩结婚,婚后生了一个女儿,今年12岁了。2001年起,赵清发现冯浩开始夜不归宿,对家里的事也是不管不问。赵清了解到,冯浩与一位宋小姐发生了 今年37岁的赵清1990年底与冯浩结婚,婚后生了一个女儿,今年12岁了。2001年起,赵清发现冯浩开始夜不归宿,对家里的事也是不管不问。赵清了解到,冯浩与一位宋小姐发生了不正当的关系。后来,赵清又发现丈夫竟然贷款买了一套房子,和那位宋小姐明目张...
夫妻一方特有财产范围
  根据《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依物权法关于所有权取得的原理,夫妻一方在婚前取得的财产应属个人财产。如果该财产的取得权利发生于婚前,而财产的实际取得在婚后的,也属婚前财产,应届夫妻个人财产。   值得注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
财产分割有异议是申请再审还是直接起诉?
  案例   原告何某与被告李某因夫妻性格不合,于2004年1月30日经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其中对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向广州某制衣厂合伙企业投资10万元股权进行协商,股权10万元归原告何某所有。由何某补偿李某5万元。该合伙企业股权原是李某的名字,由李某参与经营管理,何某不清楚该企业经营状况。何某经合伙人同意后,办理了股权转移手续。今年3月何某实际参与经营管理,认可债务客...
由于不能证明其非法同居索赔未果
据介绍,即墨城区的张某与刘某于2004年结婚,婚后张某长期在外经商。2005年10月,在朋友的聚会上,刘某酒后与一朋友发生了关系并怀孕。今年1月,张某回家发现后,向即墨法 据介绍,即墨城区的张某与刘某于2004年结婚,婚后张某长期在外经商。2005年10月,在朋友的聚会上,刘某酒后与一朋友发生了关系并怀孕。今年1月,张某回家发现后,向即墨法院提起,并以刘某与他人同居伤害其感情为由,要求刘某支付损害赔偿费7万元。 ...
家庭共同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相同吗
家庭共同财产是指全体家庭成员共同生活期间所创造的,供全体家庭成员生活、生产的财产,该财产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家庭共有财产的发生是以家庭成员共同生活期间的共同劳动创造的财产为前提,不是在共同生活期间共同创造的财富,不发生家庭财产关系。   2、家庭共有财产来源于全体家庭成员的共同劳动所得和各自劳动所得的财产。   3、家庭共有财产为共同共有财产,在存续期间,共有人不分份额,共同享有...
案例:结婚贷款买房离婚怎么分?
案例:   越来越多的年轻人结婚时贷款买房,季女士也是其中的一员,但是如今快要离婚的她,却正在因为这件事烦心。   季女士说,当时和爱人结婚时,由于手头的钱不够,就选择了贷款买婚房。结婚以后,每个月固定偿还贷款。但是,前不久两个人的感情出现了裂痕,现在正在协议离婚当中。由于房子的贷款还没有还清,所以房子的归属成了季女士和丈夫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季女士想要这个房子,她想将丈夫的一半产权买下来...
离婚时财产分割中的补偿和过错损害赔偿
我国规定的要求帮助,请求补偿和过错赔偿制度构成了婚后保护弱者或无过错者的三道关口。它们的建立最大限度的体现了男女平等原则、个人所有权的公平原则及保护弱者原则。 我国规定的要求帮助,请求补偿和过错赔偿制度构成了婚后保护弱者或无过错者的三道关口。它们的建立最大限度的体现了男女平等原则、个人所有权的公平原则及保护弱者原则。给予弱势方的帮助,对付出义务较多方的 补偿 ,对无过错方的 赔偿 ,充分发挥...
房屋增值部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在婚前通过按揭购得商品房并取得房产证,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在还贷过程中夫妻因感情破裂,导致离婚并进而引发房产增值部分如何分割,此类案件的核心问题是,房屋是否为;夫妻共同还贷那部分房产的增值额是否算作共同财产?   1、房屋为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2、婚后参与还贷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房屋增值部分的价值,双方只能就共同偿还的贷款进行分割,夫妻共同还贷实际上形成的是一种债权...
离婚后,保单受益人需要更改吗?
离婚后,保单受益人需要更改吗?   现今,保险作为一种储蓄性的家庭投资已为许多人所接受。夫妻一方购买人寿保险,往往指定自己的配偶为受益人,离婚后一般又不愿意再让对方成为受益人,但受益人不会因为夫妻离婚而自动变更,保险合同的效力也不会因为离婚而丧失。  离婚后,保单受益人需要更改吗?  什么是保单受益人?所谓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当被保险人死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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