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01月15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妹冒姐名办结婚 离婚诉讼如何判决
  [案情]:   原告石平秀与被告许来兵于1994年经人介绍相识,同年农历12月24日按农村风俗举行结婚仪式,原告到被告家生活,当时未领取结婚证。1995年10月份,原告怀孕面临生产,为领取生育证,须补办结婚登记。而当时原告的年龄虽然已达法定婚龄,但却不符合当地晚婚晚育的年龄要求。于是1995年10月8日,原告便以其姐姐“石秀平”的名义、用自己的照片与被告到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未审...
浅谈婚前财产公证认识和优缺点
  一 婚前财产公证的发展   (一)婚前财产公证的认识和认定   夫妻财产制,是指规定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制度,其内容包括各夫妻财产制的设立,变更与废止。夫妻婚前婚后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家庭生活费用的负担,夫妻对外财产的责任,婚姻终止时的夫妻财产的清算和分割问题。这其中就包含着夫妻离婚时的财产清算分割问题,由此引发的婚姻纠纷也不少,因此,能防止此类纠纷的“夫妻财产公证”也随之产生,...
公告离婚案件缺席判决的结果
  公告离婚案件,缺席判决的占多数,公告离婚案件缺席判决的结果一般有两种   一是判决准予离婚。   这其中又分两种情形,一种是只要有确切证据证明被告确实下落不明,一般判决准予离婚。理由是,既然被告下落不明,那么下落不明方不承担家庭义务,足以构成违法《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规定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应准予离婚。第二种情形是必须有确切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才能判决准予离婚。即在下落...
婚前房产一次性付款属个人财产
  某女与某男本是夫妻。后因感情不和而闹离婚,两人本着好聚好散的思想,准备协议离婚。双方对子女抚养和家庭财产的分割很快达成了基本一致,但对另一处房屋双方产生了较大的分歧,两人互不相让争执不下,最后诉至法院。该房屋是某女在结婚之前购买的,但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婚前û有拿到房屋也û有领取房产证。直到结婚几年后,某女才拿到该房屋并办好房产证。该房屋拿到后一直对外出租。现在某男认为该房屋是在...
不准离婚判决书范文
  判决书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07)营民初字第719号   原告:刘XX(又名刘XX),女,生于1969年3月5日,汉族,四川省营山县人,小学文化,务农,住东升镇福乐村1社。   委托代理人:曾XX,骆市法律服务所法律工者。   被告:王XX(又名王XX),男,生于1969年12月18日,汉族,四川省营山县人,初中文化,务农,住东升镇福乐村1社。   法定代理人:陈XX,女,生于1938年10月24日,汉族,四...
婚前财产应该如何分割?
  导读:婚前财产并不是一直都只归夫妻一方所有,在要求夫妻财产进行分割的时候,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也是可以要求对夫妻的婚前财产进行分割的。下面来看看婚前财产是如何分割的。 婚前财产分割知识专题   一、修改后的《婚姻法》明确规定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婚前指结婚登记以前,我国《婚姻法》实行婚姻登记制度,男女双方结婚需经过法律规定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后,该婚姻才受法律的保护...
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要提交哪些材料?
     当事人或其代理人申请国内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书的裁定承认,必须向受理法院提供:   1. 申请书;   2. 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书正本及经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文;   3. 若申请人是离婚判决的原告,作出判决的外国法院出具的被告已被合法传唤出庭或合法传唤出庭文件已送达被告的有关证明文件及经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文;   4. 若判决书中未指明判决已生效或生效时间的,作出判决的外国法院出具的判决已生效的证...
标准婚前财产公证协议书
  导读:随着个人财富的不断积累,女权独立主义的日益盛行,婚前财产公证越来越多的被年轻人所接受。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夫妻双方必须亲临现场,向登记机关提交相关的材料,婚前财产协议应该细化,列明财产清单!   一,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   2、已婚夫妻的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   3、财产清单   4、有关财产产权的证明   5、财产约定书一式三份   6、其他公证...
移情别恋抛糟糠 法理难容判不允
2009年7月28日,扶沟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离婚纠纷案,为给当事人一个改正错误、挽救家庭的机会,法院依法驳回原告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  原被告均系扶沟县城郊乡农民,结婚近四十年来,二人同甘共苦,把家庭打理得井井有条。现两个孩都已成年并结婚生子,祖孙三代同居一院,亲情盈溢,其乐融融。可最近半年由于原告与同村的一寡居妇女关系暧昧、暗渡陈仓,便对自己的糟糠之妻百般挑剔,其妻整日以泪洗面,盼其能知错而返、共...
 完善婚前财产公证的建议
  关于公证的具体法律规范应如何设置,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婚前进行完善:   1、在立法上适当的介入公权力,应让公证机关对婚前财产协议进行适当的介入。尽管我们承认属于民法的范畴,婚姻法是对平等主体之间的调整。但是,婚姻和到整个社会的进步与发展,我们在承认婚姻法属于私法的同时,也应当借助公权力予以保护。同时,我们也需要国家运用行政手段加强管理。对此,公证机关应加大对婚前财产协议的审查义务。虽然婚姻...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