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床上“捉奸”拍照证据合法有效-沪律网罗玲在自己家里捉到许某与自己丈夫通奸,并拍下照片为证。可是令她没想到的是,正当她准备拿着证据起诉丈夫离婚时,许某竟“恶人先告状”,到法院告罗玲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据该院法官介绍:“首先罗玲不是私闯他人住宅,所以,构不成刑事责任。至于拍下的照片是否侵犯了许某的其他合法权益,要看罗玲的目的、传播的范围和后果。如果是为了离婚诉讼中取证,证明丈夫有过错,保护自己的...
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
河南梅溪律师事务所 郎建勇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或一方为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包括为履行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夫妻购置家庭用品、修缮房屋及为支付生活开支所负的债务等。
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为了个人的需要单独所负的与双方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一般包括:
1、男女婚前各自所负的债务;
2、双方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
张霞(化名)和建明(化名)在大学校园里是一对让人羡慕的情侣。毕业后两个人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婚后十几年夫妻俩感情融洽,建明是一个很顾家的好丈夫。几年前,夫妻俩双双辞职,做起了生意。张霞经营服装生意,建明与朋友合伙创办了一个文化传媒公司。经过了几年的努力,经济也稳定了下来,一家三口过了一阵很惬意的生活。谁知这样的日子并没有维持太久,家庭生活就慢慢地发生了变化。
“去年夏天,建明就开始有...
债权人如何提起撤销权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3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婚姻法第32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有两种方式,分别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很多人都知道。但很多人都不知道还存在第三种方式,通过调解来离婚,即通过引入一个相对客观的第三者来促使离婚当事人无论在协议阶段还是在诉讼阶段实现和平分手...
离婚逃债有新措 离婚5年仍需替前夫偿还11万欠款 本市法院已成功“激活”了20多起离婚“逃债”的老案子,使得债主的权利在拖了多年后得以实现,这将对法院本次集中执行及以后对付愈演愈烈的离婚逃债提供了案例效果。 而这一切均得益于市高院此前出台的《关于执行夫妻个人债务及共同债务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解答》——明确如不能证明为个人债务的应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法院将裁定追加其配偶为被执行人的新规。 ...
导读:诉讼外调解,也称诉前调解、行政调解,是指对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先经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这里的有关部门,是指法院以外的有关部门,包括当事人所在单位、妇联、基层调解组织和行政主管部门。
诉讼外的调解不是当事人要求离婚的必经程序,不具有法律强制性,也不是离婚的必经程序。婚姻当事人可以自由决定是否先经过诉讼外的调解程序,经过哪个机关调解。诉讼外调解不影响婚姻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
“月薪三万五千元”、“佛教协会理事长”“著名寺庙的第二方丈”,一张张眼花缭乱的名片让无锡姑娘小云(化名)心花怒放,原以为自己钓了个金龟婿,却不料对方不仅是个骗子,还是个二级精神病患者。日前,上海浦东新区法院调解了这起荒唐的“闪婚”,原告小云终于结束了和自己患病丈夫于某的婚姻。
据小云称,2006年12月,她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个自称是某大城市著名寺庙第二方丈的于某,风度翩翩的于某自我介绍是某佛教协会的理事...
1、据《关于人民法院诉讼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1984年公布实施)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诉讼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60年、短期30年。因此,假如诉讼离婚档案法院还未销毁的话,可与法院档案保管部门取得联系,然后以当事人身份要求复制审判文书。
2、另据相关规定,法院审判婚姻案件,判决或调解准予离婚的,一般会再每审判年度终了时,统一将审判文书送原婚姻登记机关备查。因此,原婚姻登记机关也应该有法院的裁判文...
长期以来,我国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的财产问题时,不仅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还审理夫妻双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所负的对外债务问题,在离婚判决中确定债务的多少,划分各自清偿的份额。《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而在审判实践中,假借离婚逃避债务,侵害债权人合法权益;通过制造虚假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