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07月09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离婚时如何认定属于一方个人所负债务
离婚时如何认定属于一方个人所负债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规定:“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 离婚时如何认定属于一方个人所负债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规定:“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一、夫妻双方依《婚姻法》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
离婚登记、复婚登记
  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给予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在办理时重视调解,防止轻率离婚,并保护好子女的合法利益,处理好离婚后的财产和生活问题。离婚登记起初亦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办理,以后则由公社、镇办公室处理。在《》公布后,本县先后有797对夫妻经政府批准离婚;还有一些解除了包办婚约,童养媳也摆脱约束,回了娘家。   1981年开始贯彻实行新婚姻法后,至1985年全县由乡、镇人民政府准予离婚的有189对,经调解,和好而...
民事执行中对夫妻债务性质的审查
——以被执行人配偶的执行异议为视角 甲与乙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被执行人乙应支付申请执行人甲劳动报酬人民币73300元,赔偿利息损失人民币5476元 ——以被执行人配偶的执行异议为视角 甲与乙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被执行人乙应支付申请执行人甲劳动报酬人民币73300元,赔偿利息损失人民币5476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后因乙未能自动履行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甲向法院申请强制...
原在内地办理结婚登记现已在港澳定居的港澳同
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当事人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规定,港澳同胞婚姻当事人双方都已定居港澳的,尽管他们是在内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但因他们双方的户口都已不在内地,故内地不能受理他们的离婚申请。
离婚后也要承担婚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
离婚后也要承担婚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 我借给我朋友3万元做生意,约定一年还清,但到期后他不还,我多次催要他都以种种借口推拖,最近干脆说生意失败已破产了,身无分文 离婚后也要承担婚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 我借给我朋友3万元做生意,约定一年还清,但到期后他不还,我多次催要他都以种种借口推拖,最近干脆说生意失败已破产了,身无分文,还说我到法院告也白费,他已与妻子离婚了。他好象把他的一些财产转给他妻子...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包括哪些?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包括哪些?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包括以下方面: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哪些?
导读: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夫妻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家庭支出包括夫妻的衣、食、 导读: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夫妻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家庭支出包括夫妻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哪些?在日常生活中,主要包括: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支付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从事双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娱体...
分居应该从什么时候算
分居应该从什么时候算 我老公和我感情不好,结婚后也不愿意和我住在一个房间,每隔一段时间就要大吵一次,每次吵架就说要和我离婚,我已经受不了了,决定和他离婚,但是我提出离婚后他又不同意,不知道要怎么办.协议离婚他不同意的话我想只有起诉离婚,但不知道法律认可的分居该怎么界定.我们已经一年没有住在一起了,但是没有分居协议,这样法院会采信吗?谢谢! 律师答复:这样的证据很难举证。建议你起诉起诉,第一次判决不离,可在判决...
婚姻期间夫妻一方借款的债务性质
[裁判要旨] 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借款的债务性质,应依据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定本质,即夫妻共同生活,作出准确认定;以实现对债权人和债务人配偶的公平保护。 [案情] [裁判要旨] 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借款的债务性质,应依据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定本质,即夫妻共同生活,作出准确认定;以实现对债权人和债务人配偶的公平保护。 [案情] 原告:熊明福。 被告:盛莉。 被告:荣功成。 熊明福与盛莉系朋友关系,盛...
2017哪些情况下夫妻不能离婚
  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考虑到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及中止妊娠后的身体和心理状况,从保护女性及子女利益的角度考虑,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但是在此期间,如果女方提出离婚的,不在此限。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也不在此限。什么意思呢?就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
首席律师
上海律师尤辰荣形象照片
  • 姓名:尤辰荣(19年资深律师)      
  • 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手机:133-700-11000      
  • 证号:13101200410268604
  • 机构:上海英恒律师事务所
  • 地址:漕溪北路18号上海实业大厦34楼C座
  • (温馨提示:来访前务必电话预约,否则不予接待)
上海律师尤辰荣个人微信号
留言咨询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