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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用房子折抵抚养费
  离婚时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如果没有经济收入的,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用房子来折抵抚养费。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时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相关法律可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
婚姻法 子女抚养的相关法规
  一.夫妻离婚时确定给付子女抚育费用的一方,因经济发生变化,要求减少给付子女抚育费的,可以子女及另一方为被告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根据离婚后双方的经济状况和子女的实际需要,重新确定抚育费的分担。   二.夫妻离婚后,一方或双方下岗、待业等,收入偏低,按其月总收入百分之二十至三十比例付给抚育费不能满足子女实际需要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子女生活和教育的实际需要,酌情确定抚育费的数额。   三.抚育费的给付...
离婚子女抚养费的范围
  抚养费的范围包括抚养子女必须的一切费用,子女抚养费包括抚养子女所需要的一切费用,如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等。 但在司法实践中,有的混淆抚养费的概念和范围,把医疗费和教育费与抚养非并列,以致造成对抚养费范围的判决错误。   如有的法院在判决按固定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给付抚养费后,又另判决给付外医疗费、教育费等。 这种判决,实际上是把医疗费和教育费排除在抚养 费之外,这在逻辑上存在种属不清的矛盾...
法院“六一节”为六岁儿童送去抚养费
  “今年的儿童节,我收到了最好的‘礼物’,有了这个‘礼物’,以后妈妈就不用那么辛苦了”六岁的小黄捧着何法官送来的抚养费,懂事地说道。6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西林县人民法院在儿童节当天成功调解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并将兑现的部分抚养费送到小黄的手中。   据了解,小黄的母亲与被告黄某于2003年登记结婚,2005年小黄出生。2008年1月双方因感情破裂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小...
男子离婚“净身出户”;拒付抚养费被诉
李先生与前妻王女士的离婚协议中约定,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归王女士所有,儿子小李由王女士自行抚养。随母生活的小李因上学及生活的需要向父亲索要抚养费,李先生则以已将夫妻共同财产份额折抵抚养费为由拒付。小李遂将父亲诉至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原告小李诉称:原告父母2009年4月离婚以后原告归母亲自行抚养。原告母亲的收入有限,现原告因上学及生活开支的需要,由原告母亲独自承担抚养费用...
德国老爸状告亲生女;要求减少抚养费未获支持
中国法院网讯 德国老爸因想把抚养费从6000欧元降低到人民币3600元,不惜将年仅5岁的亲生女儿告上法庭。近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对亨利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今年50岁的亨利结过3次婚,第一任妻子是德国人,生了一个女儿。第二任妻子是30岁的上海人梁女士,他们也生了个女儿冰冰。2004年3月,亨利和梁女士经法院调解离婚,冰冰随母亲生活,亨利每年支付抚养费6000欧元,相当于人民币6.14万元。离婚一年不到,...
法律怎样规定抚养小孩和给付抚养费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
该案被告是否应当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
  案情:甲现年68周岁,上有90周岁老母,下有子女,甲妻现年66周岁。甲、甲母、甲妻均系农民,无养老保险及其他固定收入。某日,甲外出时在道路上被乙所骑无牌摩托车撞伤,其伤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现甲起诉要求乙赔偿包括被扶养人生活费(甲母、甲妻)在内的各项损失。被告乙认为甲现年68周岁了,按有关规定属丧失劳动能力的人,本身属需人扶养之列,其已无扶养甲母、甲妻的能力,故本案中不存在被扶养人生活费问题,自己无需...
离婚后的子女抚育费给付制度
  近年来,涉及父母离婚后子女扶育费纠纷的案件日益增多,但在现行所有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的法律规定中,对父母离婚后给付抚育费的内容、标准及有关保障制度方面,均没有明确具体的规定,因此,建立一套全面系统、操作性强的离婚后的子女扶育费给付制度迫在眉睫。   一、关子离婚后子女抚育费给付制度在立法上存在的缺陷   笔者认为,离婚后子女抚育费给付方面的立法滞后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有关法律法规对抚育...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如何解决
  对子女的抚养,最重要的是承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也就是子女的抚养费。能否解决好这个问题,对子女的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   第37条明确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以下几点:   1、离婚后双方对子女的抚养责任是相同的,在子女由一方抚养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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