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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协议离婚不要抚养费;生活困难儿子有权索要
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钰元) 夫妻两人协议离婚,约定儿子随父亲居住生活,婚后财产归女方所有,对方不支付抚养费,后因父亲生病生活困难,儿子诉至法院要求母亲承担抚养费。日前,重庆市巫山县人法院一审判决由被告沈月每月给付原告李丛抚养费400元,时间从2010年4月1日起至原告李丛十八周岁止。 法院依法审理查明,原告之父与被告2007年12月4日在巫山民政局协议离婚。协议中约定婚生子李丛跟随父亲李铮生活居住,被告...
子女能要求支付拖欠的抚养费吗?
  离婚后子女的福利保障问题,一直是离婚立法中较为重视的议题。虽然法律规定了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孩子都能适时地得到抚养费,子女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之间的抚养费纠纷时有发生。   【案情介绍】刘女于2004年4月10日出生,是刘某和杨某的非婚生孩子。其在出生后一直由母亲杨某抚养,在广州市生活。2005年4月14日,刘女向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其父刘某支付其自出生...
打六年 女儿写信求助法官
  7月初,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审监庭庭长岑丽芬收到了15岁少女小琼的一封来信,在信中,小琼用哀求的口气恳请法官为她的父母说和,因为她的父母从6年前闹离婚开始至今,就感情和财产纠纷前后打了7场官司还不肯罢休。拿着女孩的这封信,法官深受感动。终于,在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后,7月底,小琼的父母终于连撤三诉,平息了这场纷争。   小琼的父母1989年登记结婚,因为生活琐事夫妻感情出现裂痕,1999年双方分居。 200...
子女抚养费应如何给付
  冯超和妻子田云婚姻基础较差。结婚四年来,因生活琐事更是闹得不可开交,经过几次协商,两人选择了离婚这条路。家庭财产方面,两人没有太大争议,也商量好了儿子和田云一起生活,但就是在给付儿子抚养费的问题上,田云坚持要冯超每月支付400元,且须于每年年初一次性付清当年的费用。可冯超月收入仅为900元,还要供养双亲,这么高的抚养费冯超很难承担。那么,法律对抚养费的给付有何规定呢?   费的给付,一般由父母双方...
抚养费最低标准是多少?
  关于离婚后孩子的抚养问题,规定在《》的三十六条和三十七条,当然,都是一些基本原则性的规定,大体精神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最高人民法院在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三日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该意见较为详细地规定了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处理孩子抚养问题的意见。   抚养费支付标准及支...
子女的抚养费是如何规定的?
  夫妻离婚后,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因此,离婚后的夫妻双方都有平等地负担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经济责任。这是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和抚育费负担的强制性的、无条件的、双方平等的义务,当事人都应当自觉遵照执行。至于其经济负担数额和期限等问题,应从子女的实际需要和父母双方所能负担的能力量力而定,合理解决。对于费和教育费的具体负担问题,...
抚养费不足 儿告父获支持
  儿子应是父母心头肉,即使离婚了也不能亏待孩子。近日,湖南省江永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儿子要求父亲增加抚养费纠纷案件,经调解被告张春生每月支付给原告张军的生活费由150元增至400元,原告张军的教育费、医疗费凭医院、学校的票据由被告张春生承担一半。   2006年11月7日,原告张军(男,8岁,在校学生)的父母离婚,原告张军由母亲直接抚养,被告每月支付150元抚养费至张军成年止,现在原告要上初中了,各种费用不断增加...
未婚同居双方对子女抚养的权利
  近日,朝阳法院宣判一起未婚同居超生引发的子女抚育权纠纷案件。   原告郭某与被告李某(女)于2001年在双方家长的介绍下相识,后二人同居,当时被告刚满16周岁。在双方同居期间共生育了三个儿子,均未能办理户口。现双方因感情失和分居,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自行抚育三个儿子。   在审理中,原告主张被告没有经济收入,文化水平低,且患有肝炎,不适宜抚育三个子女。   被告则认为,其有能力抚育三个子女。   有关法...
抚养费包括哪些费用?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1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   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
子女抚育费用支付的原则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但是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判决,不妨碍子女必要的时候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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