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能进入梦寐以求的大学,高三学生田芳再次将已与母亲离婚的亲生父亲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生活费和教育费,而父亲却以田芳已改继父的姓为由拒绝支付费用,日前,山东省利津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谢继文支付田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共计1700元。 田芳在不满三岁时,父母离婚,幼小的她便跟随母亲生活,父亲每年支付100元的生活费。随着年龄和物价的增长,这100元相对其生活支出,已是杯水车薪,田芳不得不在1995年9月起诉父亲要...
拿到DNA亲子鉴定书的那一刻,徐文有种天旋地转的感觉,他一直担心的事情最终成了现实:4岁的儿子竟是妻子背着他与别的男人生的。 老婆没有了,儿子也不是亲生的,恢复理智的徐文决定向“第三者”讨个说法,他觉得自己不能白白帮别人养了4年孩子。于是,徐文一纸诉状将“第三者”告上法院,要求对方退还一半的抚养费即12万元。 昨日,杭州西湖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这起特殊的抚养费赔偿纠纷案。 ...
当今,隔代抚养已成为一种普遍的现象。作为一种特殊的家庭形态,隔代抚养的成因多种多样:有的夫妇离婚后,为不影响再婚,将孩子放在爷爷奶奶处的;有的夫妇为出国"深造"或双双"下海" 经商,而把孩子交给父母的;也有因夫妻两地分居、工作繁忙、住房紧张的。
此外,还有一种"代理家长"的特殊形态,一些经商者自认为无暇和无能力顾及子女的抚育工作,便以高薪为代价,将子女全托给一些离退...
浙江省兰溪市女埠街道陈村的胡某因家境贫寒,一直未娶妻,1996年经人介绍,贵州女叶某从贵州来陈村,双方未经任何互相了解、熟悉,更未谈情说爱,第二天双方便同居在一起,因当时胡某家境贫寒,未置办酒席,更未登记,时年胡某39岁,叶某18岁。第二年在叶某生下双方的女儿不久,因耐不住贫寒寂寞,叶某外出打工,后一直未回陈村。独自一人在家的胡某含辛茹苦抚养女儿,并四处打听妻子下落。2004年2月胡某曾向法院起诉要求解...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抚养费的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
本文介绍子女抚养费的变更情况和条件。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
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
子女抚养费可以由一方全部负担吗?
1、如果协商一致,是可以的,当然,如果有证据显示承担全部抚养费的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
2、即使达成上述协议后,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
相关法律: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
“抚养费”,顾名思义,是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所必须的费用,它包含日常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内容。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婚姻法》作出这样的规定,是基于夫妻离婚后,子女无论随父方还是随母方生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子女的关系不因夫妻离婚而改变。但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给付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
最高院的司法解释明确指出,孩子超过十八岁,尚须父母履行抚养费义务的情况,是指:
(1)孩子尚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
(2)孩子非因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
对于非因以上的情况,父母对于十八岁以上的孩子,没有履行抚养的义务。
对于一般离婚案件,涉及到孩子抚养的问题都包括在了其中。
[案情]:
2010年7月3日21时,贾某驾驶挂半挂车与前方顺停潘某驾驶的挂半挂车相撞,造成贾某死亡,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该事故经县交警大队认定二人均负事故的同等责任。贾某之亲属六原告诉至法院,要求保险公司、司机潘某、车主刘某某等赔偿死亡赔偿金294360元、丧葬费14191.5元、被抚养人生活费3015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尸检费500元;六原告主张车损费133480元、交通费、住宿费、复印费共5000元、车损评估费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