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抚养费的数目确定后,抚养费给付方式的确定,应根据案情而定。一是要根据给付方的实际履行能力,二是要便于执行。可以采取按月、季、年给付或一次性付清的方式。
1、有固定收入的工薪阶层且没有多少积蓄的,应采取按月给付的方式。可由给付方按月自动履行,也可以由法院委托其所在单位协助执行,由对方按月领取。
2、给付方没有固定职业及收入,或是农业人口,则应判决按季或年给付的方式为宜,这样也可减少当事...
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
原告女大学生白某父母于1991年经法院调解离婚,白某由其母亲自行抚养。2002年9月,原告因无法交清学费要求其父亲给付教育费9000元,其父白某某向原告所在学校出具了一份信函,载明:因家中有特殊原因暂时无法交纳学费,请校长原谅,不过请校长放心,务必要年底以前将学费如数交付贵校。后因白某某反悔未交纳该9000元学费,白某将其父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其父白某某支付其教育费9000元。 在本案的处理上,有两种意见:...
在处理离婚案件时,在子女抚养费给付办法上究竟是确定一次性给付还是定期给付的问题上,从他多年的工作经验来看,一次性给付抚养费存在较多弊端,既不利于子女的成长,产生的副作用也较多,其主要表现在:
一、义务主体的责任不平等。父母离婚确定子女抚养费一次性给付的办法,从形式上说体现了婚姻法保护儿童合法权益的原则,但也存在一个明显的问题,抚养费数额不足或者数额太大,义务主体一时承受不了,往往是象征性...
为了能进入梦寐以求的大学,高三学生田芳再次将已与母亲离婚的亲生父亲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生活费和教育费,而父亲却以田芳已改继父的姓为由拒绝支付费用,日前,山东省利津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谢继文支付田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共计1700元。 田芳在不满三岁时,父母离婚,幼小的她便跟随母亲生活,父亲每年支付100元的生活费。随着年龄和物价的增长,这100元相对其生活支出,已是杯水车薪,田芳不得不在1995年9月起诉父亲要...
拿到DNA亲子鉴定书的那一刻,徐文有种天旋地转的感觉,他一直担心的事情最终成了现实:4岁的儿子竟是妻子背着他与别的男人生的。 老婆没有了,儿子也不是亲生的,恢复理智的徐文决定向“第三者”讨个说法,他觉得自己不能白白帮别人养了4年孩子。于是,徐文一纸诉状将“第三者”告上法院,要求对方退还一半的抚养费即12万元。 昨日,杭州西湖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这起特殊的抚养费赔偿纠纷案。 ...
当今,隔代抚养已成为一种普遍的现象。作为一种特殊的家庭形态,隔代抚养的成因多种多样:有的夫妇离婚后,为不影响再婚,将孩子放在爷爷奶奶处的;有的夫妇为出国"深造"或双双"下海" 经商,而把孩子交给父母的;也有因夫妻两地分居、工作繁忙、住房紧张的。
此外,还有一种"代理家长"的特殊形态,一些经商者自认为无暇和无能力顾及子女的抚育工作,便以高薪为代价,将子女全托给一些离退...
浙江省兰溪市女埠街道陈村的胡某因家境贫寒,一直未娶妻,1996年经人介绍,贵州女叶某从贵州来陈村,双方未经任何互相了解、熟悉,更未谈情说爱,第二天双方便同居在一起,因当时胡某家境贫寒,未置办酒席,更未登记,时年胡某39岁,叶某18岁。第二年在叶某生下双方的女儿不久,因耐不住贫寒寂寞,叶某外出打工,后一直未回陈村。独自一人在家的胡某含辛茹苦抚养女儿,并四处打听妻子下落。2004年2月胡某曾向法院起诉要求解...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抚养费的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
本文介绍子女抚养费的变更情况和条件。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
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