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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个人债务与夫妻共同债务的区别
个人债务  对债权人: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的共同债务,一般情况下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即使夫妻离婚后对债务的偿还有约定比例,但是对债权人而言,他有权找夫妻任何一方要求归还债务。但是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债权人只能找债务人的夫妻一方归还,不能要求夫妻共同承担债务:  1、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  比如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借款协议中明确约定由债务人一人单独承担债务履行责任的...
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问题
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 河南梅溪律师事务所 郎建勇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或一方为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包括为履行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夫妻购置家庭用品、修缮房屋及为支付生活开支所负的债务等。 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为了个人的需要单独所负的与双方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一般包括: 1、男女婚前各自所负的债务; 2、双方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
债权人如何提起撤销权起诉?
   债权人如何提起撤销权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
离婚逃债有新措 离婚5年仍需替前夫偿还11万欠款
     离婚逃债有新措 离婚5年仍需替前夫偿还11万欠款 本市法院已成功“激活”了20多起离婚“逃债”的老案子,使得债主的权利在拖了多年后得以实现,这将对法院本次集中执行及以后对付愈演愈烈的离婚逃债提供了案例效果。 而这一切均得益于市高院此前出台的《关于执行夫妻个人债务及共同债务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解答》——明确如不能证明为个人债务的应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法院将裁定追加其配偶为被执行人的新规。 ...
30亿借条,催生,闪婚, 方丈丈,精神病患者
  “月薪三万五千元”、“佛教协会理事长”“著名寺庙的第二方丈”,一张张眼花缭乱的名片让无锡姑娘小云(化名)心花怒放,原以为自己钓了个金龟婿,却不料对方不仅是个骗子,还是个二级精神病患者。日前,上海浦东新区法院调解了这起荒唐的“闪婚”,原告小云终于结束了和自己患病丈夫于某的婚姻。   据小云称,2006年12月,她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个自称是某大城市著名寺庙第二方丈的于某,风度翩翩的于某自我介绍是某佛教协会的理事...
试论夫妻共同债务归于离婚案件处理之不当
  长期以来,我国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的财产问题时,不仅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还审理夫妻双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所负的对外债务问题,在离婚判决中确定债务的多少,划分各自清偿的份额。《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而在审判实践中,假借离婚逃避债务,侵害债权人合法权益;通过制造虚假债务...
哪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应由谁偿还?
  一般来说,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满足两个条件:  (一)债务发生在存续期间。  (二)借款的目的是满足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需要。  一方在婚前所欠下的债务,如果借款的目的也是为了满足共同生产、生活的需要,也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双方离婚,也应当共同清偿。   具体情况分为三种:  (一)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
新婚姻法:个人债务包括哪些
  个人债务包括:   (一)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已转化为共同债务的除外;   (二)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法定扶养义务人所的债务:   (三)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四)或赠予合同中确定的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附随该遗嘱或赠予合同而来的债务   (五)夫妻双方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债务,但此种约定原则上不具有对抗债权人的效...
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中所指的夫妻共同生活所负
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夫妻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家庭支出包括夫妻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负的债务。在日常生活中,主要包括: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支付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从事双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娱体育活动所负的债务;婚前一方贷款购置的住房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物的,为购置财物所负的债务;以及其他发生在日常...
夫妻债务分担离婚纠纷案
  孙娅与配偶感情不和,最终走向离婚这条路,但离婚时,配偶因挪用资金21万被检察院处理中,孙娅对该笔资金从不知情,也不曾见过,现在却要面对用归还这21万元,孙娅面对这一突发事件,万般无奈,于是向刘仍安律师求助,刘仍安律师于2008年1月接受被告的委托代理原告林立平与被告孙娅的。   原告与被告于1998年相恋结婚,婚后育一子。由于双方缺乏感情基础,婚后立即暴露出各自的弱点,并不能相互谅解,吵闹离婚。原告在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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