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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   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三日)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
离婚保险属双方财产 原有保单如何处理
  提要:离婚后,夫妻情义已尽,为避免日后瓜葛,在做财产分配时可不要忘了对保单也做好安排。   近年来,随着离婚率的加速攀升,“离婚后保单如何分割”的问题也逐渐引起各方关注。为了避免离婚后保险纠纷的发生,在办理离婚手续时,明确保单δ来状态非常必要。   而要解答这一问题,还要分几种情况考虑。   勿忘变更保单受益人   “我和丈夫已经协议离婚了,可是我的保险还写着他是受益人,该怎ô办呢?”陈女...
法律法规中有关财产分割的一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年4月28日修正版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
离婚财产司法解释(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   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603次会议讨论通过)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
男方外遇财产分割
  本文介绍男方外遇财产分割如何处理?对于男方有外遇女方是否可以要求多分财产和要求子女抚养权呢?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时财产分配一般是均分,但以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为原则。   相关法律咨询:   男方有外遇并己承认了。女方要求离婚,可是现住房为男方爸爸的名字,但是夫妻出资修过,离婚时怎ô分配呢?男方有工作,女主有生意,孩了可以归谁?男方办工作时为夫妻双方出资办的,生意也是,到时怎ô...
2012离婚房产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发布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讨论。   2011年8月13日起施行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不但û有削弱对女性权利的保护,而是从不同角度强化了对妇女权益的保护。比如有关生育权纠纷的规定,是从法律层面保障了妇女的生育权,明确规定妻子擅自中止妊娠不构成对丈夫生育权的侵害;有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割共同财产的重大理由条款,实际上也是从保护妇...
离婚父亲想分孩子压岁钱 法院说“不行”
孩子存在银行5万元压岁钱,父亲认为压岁钱是家长通过财产交换得来的,应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进行分割。昨天,昌平法院认定,压岁钱所有权属于孩子自己,父母离婚时无权分割。   去年9月,马先生提起离婚诉讼,分割完其他财产后,女儿户头上5万元的压岁钱成了双方争执的焦点。母亲李女士认为这笔存款是以女儿名字存在银行的,属于女儿多年来积攒的压岁钱,马先生无权分割。马先生则认为,孩子压岁钱是通过家长财产交换...
离婚,财产分割注意什么?
  一些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经常是双方的焦点。有的充满疑虑地计算存款、股票、车子、房子,担心对方使诈。那么,如何防止离婚一方恶意转移财产,制造外债分割共同财产呢?日前,记者在塘沽法院选取了一些典型案件,并咨询了专业法律人士。   案例一 丈夫私下赠送   女方不能举证   一对夫妻结婚14年。妻子在塘沽一国有企业做职员,患有心脏病、高血压,基本上每月工资都用于生活和治病。她的丈夫是某公司经理,收入颇丰...
婚内财产约定的生效时间和范围问题
  婚内财产约定的生效时间问题   关于婚内财产约定生效的时间。一般情况下只要其生效时间没有法律限制和人为限制,都是自合同成立时生效。婚内财产约定,应自协议成立之日起生效。   婚内财产约定的范围问题   关于约定的范围。《婚姻法》第19条第1款规定的约定财产的内容仅限为财产的所有权,没有对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作出约定。而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如何行使的约定...
婚姻法司法解释中夫妻财产“赠与”规定之反思
  内容提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6条和第7条第1款关于《婚姻法》第18条所涉夫妻个人财产的释法性规定,过于强调在当今离婚率高企情况下夫妻财产分割裁判标准的工具性和实用性。该解释第6条将夫妻间财产赠与视同社会一般人之间的赠与规定,忽视了夫妻之间的身份性和家庭的伦理性特征;第7条第1款看似平等的权利制度,实则剥夺或削弱了法律对家庭弱者的保护,加剧了当事人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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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律师尤辰荣形象照片
  • 姓名:尤辰荣(19年资深律师)      
  • 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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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证号:13101200410268604
  • 机构:上海英恒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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