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李某打算用其夫妻共同所有的积蓄去办工厂,因其夫害怕亏本,为此两人约定李某用10万元办厂,按1.5%的月利率计息归其夫所有,亏损或盈利均归李某负担和享有。办厂后李某盈利数十万元。在两人后来的离婚诉讼中,李某之夫称办厂的10万元属夫妻共同财产,且为办工厂他也付出了一定的劳动,盈利归李某个人所有显失公平,其财产约定应属无效。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
[案情]:李强和张美凤于2003年10月21日离婚,离婚时约定李强因做生意所欠吴学军借款5万元由李强个人承担。而对于这5万元的借款,吴学军已经于2002年3月18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时吴学军只起诉了李强,法院判决李强归还借款未果,吴学军于2004年3月15日申请强制执行。后发现李强已经无可执行财产,吴学军申请法院执行张美凤个人财产,理由是这笔欠款系其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法院答复为不能直接变更被直执行人。吴学军...
结婚后购买的房产是夫妻共有财产,写谁的名字都一样吗?其实不然!省妇联维权律师提醒,为了更好地保障夫妻双方的权益,婚内房产最好写上夫妻双方的名字。
家住海珠区的王女士和丈夫结婚十年后,婚姻走到了尽头。在协议离婚时王女士才知道,丈夫早就背着她偷偷地把房子卖了,而50万元房款不知去向。因为房产证上只写着丈夫的名字,所以丈夫卖房,她一点也没觉察。
无独有偶,广州的张女士发现丈夫有了外遇,决定离婚...
房屋被夫擅自出卖 主张无效被判败诉 房屋被夫擅自出卖 主张无效被判败诉一、拆迁安置 2001年4月18日,淮安市楚州区拆迁办因漕运广场建设规划需要,对该区淮城镇居民程楠与方其夫妻俩在该区东门大街共有房屋(产权证仅登记方其一人)4间进行拆除时,与程楠(当时方其不在家)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一份。协议约定拆迁办采取产权调换的安置方式,将淮城镇漕运小区2区3号楼601室期房一套补偿给程楠与方其夫妻俩。协议签...
夫妻登记离婚后,男方未按协议交付房屋被前妻告上法庭。4月14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夫妻登记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一审判决原告罗晓与被告丁华离婚前的夫妻共同财产座落于丰城市老城区住房1套按离婚协议归原告所有。 法院审理查明:原、被告在婚姻存续期间,曾共同筹资购买座落于丰城市老城区的一套住房,但房屋产权证的产权人仅写有被告丁华的名字。2005年9月12日,双方协议离婚并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
大多数当事人离婚时会遇到如下几类问题:
其一,夫妻双方关系已经僵化,很难交流与谈判;
其二,协议离婚后留下的很多后遗症一直困扰着双方,甚至影响孩子的成长;
其三,通过诉讼解决纠纷又劳民伤财。因此很多要离婚的当事人对此茫然不知所措,大都影响工作,影响几个家庭的幸福。根据我多年执业经验,我认为有很多离婚案件可以通过技巧性的谈判,就避免不必要的诉讼和不必要的痛苦。
下面我简单归纳一下离婚谈判的若干...
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您好:哥哥和女方由于婚前了解不够,结婚仓促,婚后一直都是一个睡沙发,一个睡床,在此期间,女方砸家具,扔哥哥衣服眼镜,把新房换了锁,不让哥哥住,又说结婚是为了她妈,她想当尼姑,根本不想结婚。无奈哥哥想离婚!离婚涉及财产问题,首先是新房,哥和女方是一个单位,房子是单位盖的,在领取结婚证之前,我们家交房款8万元,领取结婚证后又交了3万,但房子是女方要的(托人,其...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因此,如果双方离婚时一方向另一方要求给予一定数量的“家庭补偿”,须满足以下条件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夫妻双方曾书面约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即我们常说的“AA制”;在婚姻关系...
以一方名义所负债务应如何认定其性质,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一方个人债务?司法解释以债务形成时所处的时间阶段作为切入点,分成结婚前所欠债务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债务两种情形进行规定。
1.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个人债务,有特殊情况的除外。作为例外情形,债权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是为结婚所欠或者都已经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此时的举证责...
合同纠纷案中能否将合同一方当事人的配偶列为共同被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以下简称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目前审判实践中存在着以此条规定为依据将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