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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需要知道的婚姻法24条
  一、什么是24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说人话。   比如:一个女孩子结婚,老公背着她借了100万,债主可以向女孩子要100万。除非...
夫妻离婚后因为共同债务发生纠纷怎么处理
  离婚后债务纠纷中,无论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是否对债权进行处理与分割,债权人仍然既可以向原夫妻任何一方主张权利,也可以同时向原夫妻双方主张权利。债权人向一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凭离婚协议或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要求补偿。   (一)若该笔债务是原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即使该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则该债务在离婚后仍应由其个人来负责归还,法院在审理中可只列该个人为被告,判决其承...
离婚伪造债务怎么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三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年修正)   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
夫妻债务的承担内外有别
  【案情】   杨某(男)与卞某(女)于2001年登记结婚。2005年,双方因感情问题发生矛盾,杨某将卞某打成轻伤,双方开始分居。2002年6月30日,杨某、卞某向朱某借款16万元,后因未偿还借款,朱某提起诉讼,经法院民事调解书确认由杨某、卞某偿还借款本息184000元。2004年10月20日,杨某向吴某借款15万元,借条上载明用于购房,后因未偿还借款,法院判决杨某偿还借款15万元及利息。2006年6月7日,杨某向张某借款6万元,后经...
离婚了,债务还要承担吗?
  案情回顾:   祖某与叶某原是夫妇关系。2013年6月19日,祖某和妻子叶某协议离婚,协议约定夫妻共有房屋归叶某所有,祖某一次性补偿叶某15万元。同一天,祖某向朋友谭某借款10万元,并出具了借条。离婚后,祖某一直欠债不还,谭某无奈之下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祖某和叶某共同归还10万元欠款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法庭上,祖某对借款一事予以认可,但叶某却不以为然。叶某认为,她与祖某离婚在前,祖某向谭某借款在后,...
一方借款用于赌博,配偶方是否应承担还款责任?
  【基本案情】   2009年5月,夏某在与邢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向刘某借款共计90000元,并约定借款期限为七天,月利率为3%。2009年6月,夏某与邢某协议离婚。后借款期限届满,夏某分文未还。2011年8月刘某因犯开设赌场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法院还认定,刘某长期组织夏某等人进行赌博,并向参赌人员放高利贷。2010年10月,刘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夏某、邢某共同归还90000元及利息。   【争议焦点】   本案主要...
婚前债务会因借贷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消灭吗?
  婚前债务是否会因双方喜结连理而消灭,婚后夫妻一方能否诉请另一方还钱?近日,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女子范某诉请其丈夫温某偿还婚前借款的“特殊”民间借贷案件,一审判决温某应归还范某借款5万元。   2010年7月15日,范某、温某正处于恋爱阶段,温某向范某以做生意为由借了5万元,范某考虑到钱是向其父母要的,为保险起见,便让温某写了张借条。2011年3月,两人喜结连理,借款之事谁也没再提...
婚姻存续期债务都由夫妻共担吗?
  案情   2012年1月13日,由中间人马某介绍并担保,邵某借给王某现金7万元,王某给邵某打了借条,约定还款期限为三个月,若到期不还,每超一天付10%的违约金。   同日,王某又与邵某签订了房产抵押合同,约定将一套商铺抵押给邵某,若到期借款不能归还,房产归邵某所有。借款到期后,王某未能按约定归还借款,邵某也无法找到借款人王某和担保人马某。   2014年4月4日,债主邵某以借款时顾女士与王某是夫妻为由,将顾女...
离婚债务归一方 银行能否向另一方索债
  沪律网网友咨询:   有对夫妇协议离婚,原因是男方有外遇,在协议时,男方大概被爱情冲昏头了,还有是大概对妻子有内疚和对孩子的负责,因此协议时同意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套房子及家里的4万的存款全部归前妻及孩子,并且外边的5万银行贷款由男方负责偿还,也即男方没有分到一点家庭共同财产,却有5万的银行债务,现在男方因生意亏损无力偿还这债务,银行要前妻负责偿还这贷款,前妻不要还,现在银行要法院对前妻的房屋进...
婚姻关系存续期亦有个人债务与共同债务之分
  借款人李某在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多次向出借人王某借款,合计达八十余万元,用于江苏某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的经营活动,后李某未归还借款,王某遂将李某告上法庭,并要求其前期陆某承担连带责任。   近日,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观音山法庭对这起民间借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李某归还原告王某借款本金834000元,驳回了原告要求李某前妻陆某承担连带责任诉讼请求。   2013年1月29日,被告李某向原告王某借款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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