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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结婚所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根据<>1950年5月1日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是新中国颁布的第一部法律。全文分为8章,包括原则、结婚、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   父母子女间的关系、离婚、离婚后子女的抚养和教育、离婚后的财产和生活及附则,共27条。内容以调整为主,同时涉及方   面的各种重要问题。“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主义婚姻制度。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   女和子...
离婚房产分割过程涉及哪些费用?
  离婚房产分割过程中涉及的费用比较复杂,离婚房产分割过程中费用的产生主要来自于房产归属的一方有可能需要对未得房的一方给出一定的补偿。有如下几种情况:   1、如果婚前购房,产权属于出资一方,离婚时房产属于出资方,但需要对配偶就还贷部分和房屋增值部分作出补偿;   2、如果婚后出资购买房产,一方按揭购买,产权属于首付出资方,一旦离婚房产属于共同财产,首付相当于夫妻共同债券,出资方配偶对出资方需要进行...
夫妻离婚后,房产如何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也就是说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   一、具体包括: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
房产所有权差异与离婚财产分配
  一、全款买房,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   1、夫妻双方其中一方在婚前全款买房,并取得了房产证,房屋登记在出资人的名下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此种情况,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按《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后另一方无权要求对此套房产进行分割。   2、夫妻双方其中一方在婚前全款买房,婚后取得了房产证,登记在出...
离婚案件中常见财产隐匿的方式与对策
  一、 不动产隐匿或转移的方式以及处理对策。   1、瞒天过海,私自隐匿拥有不动产的信息。   常见方式:当事人一是月薪在一万元以上的白领,较为丰裕的收入,决定了很多当事人的不动产不止一处。有些颇有心计的当事人,在面临离婚之前,就已经私下购买了另处不动产,而另一方却不得而知。在离婚时,购房者绝口不提另有房产的事,该房产自然也不在共同财产分割之列。   处理对策:由于购房手续和周期较长,在夫妻平时相...
离婚案件中不动产的分割方法有哪些?
  一、离婚案件中不动产分割方法的实务考察   (一)商品房分割注重出资与登记相结合原则   众所周知,商品房是买卖双方按照市场规则,平等地协商房屋的价格、质量等各要素,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取得的房屋。离婚审判实践中的商品房主要分为全额付清房款的房屋和按揭商品房。所以,对于离婚中商品房的分割,主要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中确立的出资与登记想结合的方法。这主要体现在:   首先,夫妻...
离婚时能否分割尚未收到的稿费?
  【案情】   张先生为一名专栏作家,其妻李某未外出工作,平时在家照料家务并为张某写作提供辅助工作。后张某以与李某无共同语言、夫妻无感情为由,提出离婚。李某同意张某的意见,但要求在分割财产时,有一笔张某在半年后才会收到的稿费及出版费3万元,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提前分配。张某以该财产为个人知识产权所孳生的财产为由,不同意分割。   【分歧】   该笔稿费及出版费为张某知识产权收益,且将在张某与李...
登记在一人名下的房产如何分割?
  沪律网网友提问:   夫妻共同买了一套房,但是房产证是男方名字,离婚后,房产怎么分配?如果还未离婚,男方就将该房子私下卖了,这钱又怎么分配?   沪律网广东黄晓芸律师回复: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未离婚,不存在财产分配的问题,除非你们双方达成合意进行约定。如果男方擅自将房屋出售,在未办理过户前,你作为共有人都可以阻止,如果房屋已经过户,则要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 ...
离婚时隐瞒共同财产 离婚后仍应分割
  家住彭水县的董某与谢某结婚20多年。8月,二人通过彭水法院判决离婚。在离婚纠纷案件审理过程中,董某隐瞒了其有住房公积金6万余元的事实。9月,谢某发现该笔夫妻共同财产,遂要求分割,但董某置若罔闻,一气之下,谢某将董某告上法院。   法官表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工资、奖金、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离婚时,一方隐瞒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财产时可以少分或不分。在法官的主持下,该案达成...
离婚后房产如何分割 夫妻离婚房产分割的8种情况
  近几年南京离婚率快速增长,数据的背后也暗示了很多社会原因。2013年上半年南京出现两大离婚潮,分别在3月和6月,一是因为3月公布的“新国五条”,二是因为6月鼓楼区公布小学招生实施办法。排除这些“特殊原因”,很多夫妻在离婚时都要面对“离婚后房产如何分割”的问题,今天小编就为网友详解夫妻离婚房产分割的8种情况。   如果一个不小心,你们准备离婚了。请看仔细阅读下面8种离婚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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