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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100元转让公司九成股份行为否有效?
  法律咨询:张先生:2008年11月,我和妻子登记结婚。婚后双方相处并不愉快,去年1月份,妻子出资18万元和大学同学开了一家公司,妻子占有该公司90%股份。2个月前,妻子将所有股份作价100元转让给同学,签有《股权转让协议》。现在,我们在闹离婚,请问妻子的转让行为是否有效?   法律咨询律师解答: 你妻子的转让行为无效。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你妻子出资18万元设立公司,并占公司九成股份,该出...
执行合伙财产中的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是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同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这种对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承担责任形式,就使得各合伙人之间的关系较其他形式的合作更加紧密,各合伙人建立在相互信赖的基础上,“人合”色彩更加浓厚。为使合伙企业充分发挥其特有的效能,在执行此类案件时就应考虑其特性。如果债权人与债务...
以儿子名义买的房 夫妻分手后咋分
以儿子名义买的房 夫妻分手后咋分   因嫌过户麻烦,王林(化名)两口子购买新房时,直接写上10岁儿子的名字。如今,王林正和妻子离婚,如何分割房产成了他最烦心的事情,“现在怎么才能改得回来?”   40多岁的王林是沙区杨公桥一国企退休工人。上世纪九十年代初,他和同厂女工红梅(化名)结婚。1993年,儿子出生。尽管两口子经常为了琐事吵闹,但看在儿子面上,“火山”始终没有爆发。   王林两口子省吃俭用,攒下一笔积蓄...
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主要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
离婚时夫妻持股的一般形式
  ㈠、仅有夫妻二人持股的有限公司。即仅夫妻双方持有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即二人公司、夫妻公司。 ⒈ 持股比例不能认为是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分割时应均分股份。⒉ 夫妻二人愿意继续持有股份的,均分股份。⒊ 夫妻一人不愿意持股,将股份作价一半补偿给不愿持股方,但是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最少为2人,一人公司须符合特殊条件,所以,持股方必须找到新的股东加入。⒋ 夫妻都不愿意继续经营的,可以对公司资产进行...
故意隐藏、转移、拒不交出共同财产的处罚
  导读:故意隐藏、转移、拒不交出共同财产的一方法律规定有何惩罚处理规定?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一方故意将夫妻共同财产隐匿、转移拒不交出,或者非法变卖、毁损的,在分割财产时,对故意隐匿、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者不分。   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一方故意将夫妻共同财产隐匿、转移拒不交出,或者非法变卖、毁损的,在分割财产时,对故意隐匿、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者...
婚前购物业房价大涨 离婚时如何分割
 男方婚前按揭购房 婚后双方共付贷款  上诉人(原审原告):陈某某,男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周某某,女  陈某某与周某某于1999年相识,经自由恋爱,于2002年11月12日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尚可。  2004年,陈某某、周某某因是否生育子女问题产生矛盾。2005年,周某某从居住的某家园搬出。  2005年8月,陈某某以“双方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无法共同生活下去”为由提起离婚诉讼,2005年10月,法院判决...
夫妻共同财产大体上可分为八类
  夫妻共同财产大体包括以下几类:   (l)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如工资、承包收益及从事多种经营的收益等。   (2)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继承、遗赠、赠与和其他合法途径(如股息、利息、红利、专利权所得、稿费等)所得的财产。   (3)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财产,如果结婚多年(审判实践中一般掌握10年以上),由双方长期共同使用、经营、管理、修缮的,转化为夫妻共同财...
如果房屋共有人中有人去世,减少登记人算不算过户?
房屋共有人中有人去世,应按照其遗嘱以及我国有关继承法律的规定,由法定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生前所有的房地产权份额,并按规定向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地产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同时按规定缴纳有关的税费。
夫妻共有财产的物权规则适用
  物权法是民事法律体系中财产法的基础,它同样也是家庭财产关系中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基础,物权法的制定和实施将会对婚姻家庭里财产权利的实现提供更为有力的法律依据,下面仅从物权法的几个相关规则对夫妻共同财产制的影响及其在夫妻共同财产制中的适用作一下简要分析。   (一)物权公示规则与夫妻共有财产的认定   物权公示规则是为了维护物权秩序和交易安全而设立的,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因为物权是具有支配性、对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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