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国税函[1999]391号)文件规定,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离婚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
法律作为一门应用科学,需要与实践相结合。婚姻法看起来虽然比较简单,但关于婚姻法律实务的实践却不可忽视,要从事法律工作必须有实践经验。2004年4月28日新修订的《婚姻法》继承了以前的婚姻法的成果,保持了我国婚姻家庭制度的延续性和稳定性,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对婚姻家庭领域出现的新的问题以及以前婚姻法部分规定的比较原则的问题进行了修改和补充。1980年的《婚姻法》只有37个条文,新的《婚姻法》则有55条,其中修...
本文介绍离婚财产分割原则、离婚财产分割规定以及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范本。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1.坚持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
4.有利于当事人的生产、生活原则
5.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6.公平原则
7.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
离婚财产分割规定
1.第39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
一、离婚时夫妻持股的一般形式
㈠、仅有夫妻二人持股的有限公司。即仅夫妻双方持有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即二人公司、夫妻公司。
⒈ 持股比例不能认为是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分割时应均分股份。
⒉ 夫妻二人愿意继续持有股份的,均分股份。
⒊ 夫妻一人不愿意持股,将股份作价一半补偿给不愿持股方,但是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最少为2人,一人公司须符合特殊条件,所以,持股方必须找到新的股东加入...
夫妻之间可以约定婚姻存续期间和婚前所得财产的归属,双方约定受法律保护。红桥区一名女子由于不了解该法律精神,不仅在婚姻存续期间未与丈夫约定3万元 “私房钱”的归属,而且在离婚时还将这些钱隐藏起来。丈夫与其离婚后,发现前妻隐藏了财产,于是诉至法院要求分割。近日,红桥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令该女子将“私房钱”的一半给付其前夫。
案情介绍:原告梁某和被告人任某原系夫妻。2004年3月,原告诉至法院要求与任某离婚...
离婚前丈夫将财产隐匿或转移,不少女子苦于没有证据而得不到法律的支持。但上饶市信州区女子吴静却通过自己独特的方式,派出 “卧底”到前夫投资的公司打工,查清了前夫隐瞒的夫妻共有财产,并将其告上法庭,近日,通过信州区法院判决,吴静要回了本应属于她的巨额财产,同时也为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处于劣势的一方打了个胜仗。
帮助丈夫创业成功后遭抛弃
“身边的人都知道他的成功离不开我的帮助,但他却得意忘形,有了钱...
案情简介:2001年王某与张某结婚。2003年,王某夫妇因购置房屋缺少资金,接受了王某父母的资助款10万元。后因张某有了外遇,王某决定与他离婚。但他们就房屋的分割产生了分歧。张某认为应将房屋折价后,由两人平分;王某认为其父母资助的10万元房款必须扣除后,再平分。
■律师分析:从王某的情况看,其父母为他俩购置房屋出资是在他俩结婚后,且当时没有明确表示这10万元购房款是赠与给王某的。因此,这10万元应视为王某...
2001年新修订的《婚姻法》完善了夫妻约定财产制度,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婚内财产协议三类效力限...
导语:某地产大佬婚变,引起大家对婚姻财产分割的热议。相比不可量化且捉摸不定的爱情,财产则是个保卫起来更加有法可循的东西。合理地运用法律设计,最起码可以保卫住我们的婚内财产固若金汤。大腕和商贾们的婚变总免不了抢镜。这不单是因为他们作为社会名人的高人气,还有在各自领域的令人咋舌的巨额分手费以及极具杀伤力的广泛影响。鉴于爱情的玄妙,此处不探讨如何保持维持爱情化学反应的多巴胺以及羟色胺的浓度问题。...
1、婚前按揭房的权属问题
(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前取得房产证,产权人为购房人一方,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情形。由于支付首付款时间和房产证取得时间均在婚前,另一方的名字也未体现在房产证上,表明双方不存在房产约定,房产的权属在婚前已经确定了,在这种情形下该房产属于婚前首付方的个人财产。
(2)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后登记房产权属并取得房产证的情形。由于房产证的取得是婚前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