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05月04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首席律师
上海律师尤辰荣形象照片
  • 姓名:尤辰荣(19年资深律师)      
  • 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手机:133-700-11000      
  • 证号:13101200410268604
  • 机构:上海英恒律师事务所
  • 地址:漕溪北路18号上海实业大厦34楼C座
  • (温馨提示:来访前务必电话预约,否则不予接待)
上海律师尤辰荣个人微信号
关于再婚房产的继承纠纷
发布时间:2017-07-05 21:05: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154 ℃

  我今年24岁,父母在2004年离婚,主要原因是父亲在外面的婚外恋,加上喝酒后就会动手打我母亲,所以在我的一再要求下,要求母亲离婚,但父亲提出的条件是,离婚可以,但必须女方(我母亲)清身出户。于是她同意了。在今年,我父亲与一个长他很多的女人结婚了。我的问题是,首先我已经在北京结婚了。但户口还和父亲一起。现在他已经再婚。假设,父亲在这女人之前去世。在财产和房产方面,我能得到什么或者我能争取到什么利益。因为我不希望我们的房子落在外人手里。而我在这里所说的房子

  律师解答:如房产和其它财产是你父亲再婚前取得的,即为你父亲的个人财产,如你父亲先于你继母去世,在你父亲无遗嘱的情况下,你父亲的遗产应由你和你继母共同继承。如是再婚后取得的财产,应先将你父亲和继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出来,属于你父亲的遗产部分由你和你继母共同继承。如你想独自继承你父亲的遗产,可以要求你父亲立下遗嘱,将他可处分的遗产指定由你一人继承。

本文对我有帮助?点击【右下角】的菜单里的"分享"按钮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