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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离婚律师]闪婚后男方起诉离婚,因女方流产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发布时间:2023-11-17 18:17:52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28 ℃

一男子起诉妻子,称自己和妻子因为闪婚,夫妻感情基础薄弱,结婚后又多有矛盾,因此向法院起诉离婚,并且要求女方返还彩礼。但是法院审理后,发现女方在起诉离婚前刚流产了,故驳回了男子的诉讼请求。

闪婚后男方起诉离婚,因女方流产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马某起诉称其和妻子因媒人介绍相识、仓促结婚,夫妻感情基础差,婚后2人感情不和、经常吵架,妻子经常离家出走。后妻子再次离家出走,双方开始分居生活至今。马某曾多次联系妻子未果,认为与妻子感情已彻底破裂,遂起诉离婚,并要求女方返还彩礼。法官审理后发现,马某起诉前3个月其妻子已怀孕2个月,医院诊断早期人工流产,故依法驳回了马某的起诉。
问题1:返还彩礼的情形有哪些?
律师回答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5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目前民法典明确规定的彩礼可以返还的情形只有三种,或是没有缔结婚姻或者缔结了婚姻,但没有共同生活或造成给付彩礼一方生活困难的,在离婚时,给付彩礼的一方可以主张返还。
问题2:本案中法院判决驳回马某起诉的依据是什么?
律师表示:《民法典》第1082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本案中,马某起诉时正处于女方终止妊娠后的六个月内,属于法律上禁止男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期限,因此驳回了原告方的离婚诉讼请求。
问题3:法律上设置禁止男方离婚期限的法理依据是什么?
律师解释到:我国的立法历来重视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由于在生理上,男女存在很大的差异,如果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不久,或者是终止妊娠后不久,如果男方此时提出离婚,很可能对女方的精神造成重大打击从而影响到身体,对于女方和胎儿或者幼儿都会有不利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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