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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为逃债而假离婚,两人却因此反目成仇
发布时间:2019-06-09 07:09:48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209 ℃

有句老话叫做假戏真做,一对夫妻为了逃避债务而决定“假离婚”,结果婚是离了,房子也成功卖了,两人却真的闹得老死不相往来了,那这对夫妻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上海离婚律师提醒广大市民,假离婚往往会产生真离婚的法律效力,若想通过假离婚来逃避债务或者规避政策,需要三思而后行,一旦出现纠纷就得自食其果。

夫妻为逃债而假离婚,两人却因此反目成仇

36岁的文心和丈夫方力(均为化名)在2014年结婚,婚前在宁波镇海买了套婚房,这套婚房夫家出资30多万,女方出了10万元,其余部分则向银行贷款。为表示诚意,房产证明上只写了文心一个人的名字。两人另有协议,约定房子为双方共同等份所有。没想到丈夫生意经营不善,欠了一些债,为了保住这套婚房,两个人想着“假离婚”瞒天过海。两人很快决定协议离婚,领了离婚证。因为彼此当时决定“假离婚”,所以当时没有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做约定。离婚后,文心很快以168万元的价格卖掉了这套房子,而在方力这边,他其实一直等着还清债务后就和文心复婚,没想到卖了房后女方变心了。谁都没想到离婚后,文心带走了孩子,也不肯给方力房款,自然更不提复婚的事。时间久了,方力对复婚也渐渐心冷了。可是房款的事,他没法善罢甘休:“至少把我父母给的那30多万还给我们家。”三翻五次索取不成后,方力也失去理智了,闹到了文心的单位,抓着她的头发要求其还钱。他甚至还扬言:“下次用刀杀了你,顶多一命抵一命。”最终民警及时赶到,对其进行了严厉的警告。另一方面派出所的调解员也找了文心,和她讲解这套房产婚前与婚后共同财产属性,并对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等事项进行议定和全面测算。最终,双方在调解员的再三努力下,终于签订了调解协议。文心出售房产的168万元分为4部分:归还方力家32万元,归还文心家10万元,还掉银行剩余贷款40万元,剩余的86万元属夫妻共有财产。六周岁女儿小方归文心抚养,但方力承担女儿至十八周岁的抚养费,并每月预约探视一至二次,预测需抚养费25万元。因此,86万元的夫妻共有财产中,扣除25万元抚养费后,文心一次性支付给方力18万元。

上海离婚律师表示:法律上并没有“假离婚”,凡是出于自愿并且办理完合法的离婚手续的都是真离婚,在从法律要件上,夫妻双方履行了正常的离婚手续,就是真离婚,“假离婚”时签订的离婚协议也是具有法律拘束力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沪律网提示:在本案中,文心和方力在“假离婚”时没有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事项做约定。文心将房子卖掉,由于该房子系双方家里人出资购买,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卖房款应当在两人最终因感情真的破裂产生纠纷诉诸调解时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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