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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隐瞒重大疾病是否系骗婚
发布时间:2018-03-08 06:08:17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659 ℃

结婚是一件人生大事,结婚的双方必须是要坦诚相对。但是,有时候出于一些特定的原因,一方在结婚前隐瞒了某些事实,婚后被另一方发觉,这就导致了诸多矛盾的产生。上海婚姻律师表示这一类问题要结合法律的规定,若隐瞒事实的行为不和法律冲突的,则可以选择离婚的方式。

婚前隐瞒重大疾病是否系骗婚

张粒粒(化名)与毛宇(化名)通过网上婚恋平台认识后登记结婚。由于张粒粒在婚前已怀孕,婚后不久毛宇要求张粒粒去国外待产。张粒粒不明所以,再三逼问下才得知毛宇要去国外做肝移植手术,需要直系亲属签字以及陪护。张粒粒认为毛宇在婚前故意隐瞒了如此大的身体隐患且结婚目的不纯,并致其怀孕,为了避免胎儿可能出现不良遗传,张粒粒到医院终止妊娠,并取消了婚礼仪式。张粒粒认为毛宇故意隐瞒身体重大疾病的事实是为骗婚,并给自己及家人造成了极大的身心伤害,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二人离婚。法院认为,原告主张被告婚前隐瞒了重大的身体隐患是为骗婚,但未提交证据予以证明,法院不予采信。夫妻在共同生活过程中出现摩擦实属难免,双方均应该以审慎的态度对待婚姻和家庭,原、被告双方应该从家庭和睦的角度出发,增强家庭责任感,在日常的生活中多沟通、多交流、相互理解、相互宽容。原告主张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的事实依据不足,且被告表示不愿意离婚,并存与原告化解矛盾之心。因此法院对原告的离婚诉求不予支持。

沪律网提示: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包括了:严重的遗传性疾病;特定精神病以及指定的一些疾病,如果婚前所患的疾病不属于该类疾病,则不得认定为婚姻无效,即使有隐瞒事实的行为,也应选择离婚的方式解决。

《婚姻法》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上海婚姻律师表示:虽然一方在结婚前隐瞒了重大疾病,但是该疾病不属于婚姻法中禁止结婚的疾病,则双方的婚姻仍然有效。若因为隐瞒疾病的行为导致了夫妻感情破裂的,则可以请求法院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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