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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取走老人存款拆走空调,称系老人遗赠
发布时间:2018-11-21 12:21:18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906 ℃

老人在晚年时受到家庭保姆的悉心照顾,因此在生前就立下遗嘱给保姆一万元,但是保姆却在老人去世后,转走了老人银行卡中的三万元存款,还拆走了一台空调,称这是老人临终时表示遗赠给自己的。上海遗产律师表示遗赠是遗嘱继承的一种情形型,受遗赠人需要举证证明有遗嘱等合法的证据。

保姆取走老人存款拆走空调,称系老人遗赠

2009年,保姆曾某某受雇开始护理老人李某甲。2015年老人瘫痪行动不便,经协商,便由曾某某代管老人退休工资银行卡,老人生活费及日常开销等由曾某某从银行卡自行支取使用。因曾某某的悉心护理,李某甲老人生前立下遗嘱表示,赠予曾某某一万元。2018年2月老人李某甲去世,其子女李某某等四人依照父亲遗嘱向曾某某支付了一万元。尔后在清理老人遗产时,子女们却发现老人银行卡内三万余元在临终前短时间内被尽数取走,老人生前购置的一台空调也不翼而飞。保姆曾某某表示老人临终前还单独对自己说过将银行卡内余额遗赠自己,空调自己亦出了一半价款购置,约定在老人去世后由自己搬回家中使用。而子女四人对保姆曾某某的这一说辞并不认可,经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子女们将曾某某诉至富顺县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法官发现本案双方当事人诉前感情良好,简单的一纸判决,不仅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激化矛盾。于是,法官通过庭后多次面对面调解,对当事人释法说理,最终双方当事人选择了让步,保姆曾某某虽仍然坚持老人遗赠自己的事实,但因证据不足,愿意退还部分钱款,老人子女也同意保姆曾某某的意见,双方达成一致。2018年5月14日,曾某某带着33000元现金走进了富顺县人民法院。在法官的暖心调解下,双方积怨尽消,握手言和。曾某某当场将现金交给李某某,并于当天下午将空调装回原处。

沪律网提示:遗赠实质上是遗嘱继承的一种特殊形式,即遗赠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自己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并于遗赠人死亡后发生执行法律效力。因此遗赠也要通过有效的遗嘱才能实现。

《继承法》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上海遗产律师表示:本案中李某甲老人生前立下遗嘱表示赠予曾某某一万元,这是老人真实的意思表示,系合法有效的遗赠。而曾某某表示老人临终前单独对自己说过将银行卡内余额遗赠给自己,因没有通过遗嘱等有效的证据证明,故其主张不能被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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