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05月02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首席律师
上海律师尤辰荣形象照片
  • 姓名:尤辰荣(19年资深律师)      
  • 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手机:133-700-11000      
  • 证号:13101200410268604
  • 机构:上海英恒律师事务所
  • 地址:漕溪北路18号上海实业大厦34楼C座
  • (温馨提示:来访前务必电话预约,否则不予接待)
上海律师尤辰荣个人微信号
遗嘱继承酿纠纷可诉讼解决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93 ℃

  老沈两口子有4个子女,除大女儿沈甲在身边照顾外,其他三个儿子都在外地。老沈想把房子留给大女儿,老伴不同意。于是老沈自己去公证处立了一份遗嘱。现在老沈因病去世,三个儿子也从外地归来要求继承房产,平均分割。沈甲不知所措,带着遗嘱寻求律师帮助。

  山东海右律师事务所燕英律师认为:我国的《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办理;有遗嘱抚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

  沈甲和三个弟弟均是法定继承人,均有权继承房产,但因为老沈立有遗嘱,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老沈的妻子和子女继承老沈的房屋权属应当按照遗嘱进行继承。老沈在公证处所立遗嘱称:“我和庄某(妻子)及沈甲(女儿)共同共有坐落于××路××号××小区9号楼301室的房屋一套,【《济南市房地产权证》编号济房权证××字第0××××9号,建筑面积120.26平方米】。上述房产中属于我的财产份额在我去世后由沈甲继承。”

  由此,按照遗嘱继承,沈甲继承该房屋后拥有房屋的三分之二的产权,母亲庄某拥有三分之一的产权,三个弟弟与该房屋的权属无关。如果遗嘱继承产生纠纷,一家人可以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起诉至法院处理。沈甲可携带诉争房屋的房地产权证书、遗嘱及公证处开具的证明来举证证明自己的房屋权属主张。

本文对我有帮助?点击【右下角】的菜单里的"分享"按钮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