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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写得清清楚楚 指定人还有可能拿不到全额遗产?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159 ℃

  在许多电视剧和电影中,遗产继承人不动一根指头就能得到亿万家产,是令人非常羡慕的存在。但现实中,前辈留下的遗产未必能顺利继承,自己的产业也需要经过一些程序才能留给自己希望接手的亲人,否则即使有遗嘱,也会存在种种问题。生活在九江的王女士最近求助了晨报,年过古稀的她写下了一份遗嘱,但是这份遗嘱是否有用,请大家随媒体一起来看一看。

  我想把房子留给我的姐姐

  王女士是九江人,年轻的时候在武汉工作,十年前退了休,回到九江跟姐姐一家住在一起。因为自己终身未婚,所以姐姐还有几个外甥、外甥女就承担起照顾她的责任,十年过去,王女士觉得自己身体逐渐差了,也想到了自己的后事。

  “我想把房子留给姐姐,这么多年她照顾我,我觉得这是应该的。”虽然姐姐比自己年纪大,但是王女士认为,一来姐姐身体比自己好,二来“三个外甥,我留给谁都不好”。于是王女士自己偷偷写下了一份遗嘱,在遗嘱中她明确表示要把房子留给姐姐,还拿到居委会请对方证明情况属实并盖章。但是遗嘱写完后,王女士又有担心,“我看到电视里有时候自己写的遗嘱无效,我写的这个不知道会不会有问题呢?”

  之所以有这样的担心,一是因为王女士除了这个照顾她的姐姐,还有一个弟弟和一个妹妹。“弟弟的生活还可以,但是妹妹经济状况不好。”王女士觉得自己的那套房子还能值几个钱,妹妹家生活负担重,可能会对这个房子有想法。“但是这些年不要说照顾我,有时候还会吵一吵。”

  媒体了解到,王女士的妹妹有个儿子在武汉工作,两年前结的婚,结婚前王女士的妹妹还曾找到王女士,希望王女士能把房子借给儿子结婚用。“我没答应,借这个事情是说不清楚的,以后他不还给我怎么办?”

  因此,王女士希望姐姐继承房产这件事情能清清爽爽,不要牵三扯四,“不能没做好事反而给她添麻烦。”王女士表示,姐姐是家里的老大,从小就照顾弟妹,以前自己独自生活在武汉,姐姐还经常去看望,后来子女大了,就改为让子女去看望。“几个小的也都照顾我,没空去就给我打电话寄东西,每年我都是回姐姐家过年。我要是不回来,她还要叫小孩去接我。”所以,王女士急于把遗产的事情搞定,“人是说不清的,万一哪天我就走了呢?”

  自己写的遗嘱最好也要公证

  针对王女士的这个问题,九江媒体咨询了九江市赣北公证处主任唐XX,唐XX表示,王女士的遗嘱在法律上是有效的,但是在执行过程中容易出现一些麻烦。

  “如果王女士过世,其他继承人都认同这份遗嘱,当然就没有任何问题,按照遗嘱执行就可以了。但是如果其他继承人提出异议的话,就很麻烦。”唐XX介绍,其他继承人可能首先会质疑遗嘱本身是否有效,“是不是在立遗嘱人清醒,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写的?”唐XX表示,之前公证处就曾经接待过对遗嘱有异议的亲属,直到播放立遗嘱人写遗嘱时的录像,这事才算完。

  第二,王女士要把房子留给姐姐,这个存在风险。“王女士已经72岁了,她姐姐年纪更大,一般来说姐姐更容易走在前面。如果姐姐真的走在她之前,那么她的这份遗嘱就没有了意义。如果她不改立遗嘱,那么王女士走后,这个房产就会上缴国库。”

  第三,王女士还有其他弟妹,按照法律规定他们也有继承权,如果他们不认同这份遗嘱,那么这个房产也很难继承。“真出现那种情况的话,就只能到法院起诉,会麻烦很多。”

  那么王女士该怎么做才能把房子的事情解决好呢?“很简单,来办理遗嘱公证就好了。”唐XX介绍,王女士只需要带上自己的身份证明,房产证明,因为考虑到年纪大了,最好还在医院开具一份证明她精神状态正常的证明,之后到公证处办理手续就可以了。“我们会全程录像,以证明王女士写这份遗嘱时,不仅个人状况没问题,也没有遭受胁迫。”只要办理了遗嘱公证,一旦王女士过世,继承者就可以到公证处拿到公证书,然后到房产部门办理过户。

  至于王女士姐姐如果走在前面的风险,唐XX则建议王女士跟姐姐商量下,在遗嘱中将继承人改成姐姐以及姐姐的几个子女。

  除了继承还可以赠与

  媒体为王女士的问题还请教咨询了我市一位专业法律人士,该专业人士认为,王女士的遗产问题其实还可以在她生前解决,比如通过赠与或买卖。

  赠与就是王女士在生前将房屋无偿赠与姐姐,需要缴纳契税,目前是按照评估价的3%征收。“这就解决了王女士姐姐先过世的风险,”因为按照相关法律,如果王女士过世,其他兄弟姐妹都有继承权,而姐姐如果也走了,她的子女是没有继承权的。但是王女士生前就将房产赠与姐姐,那么今后姐姐过世时,这套房子就变成了姐姐给子女们的遗产了。

  “还有一种就是买卖,王女士把房子卖给姐姐。”但是这种方式要根据购房合同缴纳契税、所得税、营业税等,“采用这种方式的一般比较少。”

  遗产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死后由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取得财产所有权。目前中国尚未出台遗产税政策,所以转移的成本相对最低。

  房产转移给他人哪种更合算?

  王女士的情况比较特别,但是很多家庭其实都存在父母财产子女如何继承的问题。“房产一般都是继承、赠与和买卖,不过很难说哪个更合算,需要综合考虑不同的交易成本和法律风险。”

  根据《继承法》规定,如果父母生前无遗嘱,则所有法定继承人均可以继承;其中,继承人如继承遗产时已婚,根据婚姻法的规定,被继承的遗产归夫妻共有。如父母通过遗嘱将房屋留给子女,遗嘱尚可以撤销和修改,即父母在生前对房屋有完全的控制能力和处分权:对于父母而言其保障最强,但对于受益人而言则存在变数。

  生前赠与给子女后,子女可以立即得到财产,但房屋可能被子女以变卖、抵押等方式处分,且如子女对父母不尽赡养义务的话,父母的晚年生活无法保障。“之前公证处就遇到过这种情况,小儿子得父母欢心,父母立遗嘱把房子留给小儿子,但是遗嘱一写,儿子就变了脸。老俩口就后悔了,好在还能改立遗嘱,不然老人的晚年很难保证。”

  以买卖的方式将房屋转移给子女的话,父母也存在失去对房屋控制以及养老无着的风险。如果父母明明是赠与子女,但采取了买卖的方式,则还存在着交易所得款项的继承法律风险,即父母过世后,其他子女可能会提出要求分割房屋转让款的主张。

  所以,以上三种方式各有利弊和风险,无法简单判断合算与否,只能视不同的家庭实际情况而定。在实践中,我国80%-90%的遗产继承都是通过公证处来处理的,极少数有争议且无法调和的,通过法院处理。

  独生子女继承财产也有风险

  继承人不止一个,遗产继承可能会有争议。那么,独生子女继承遗产是不是就没问题了呢?也不见得。

  今年1月,杭州的刘先生父母去世,母亲留下遗嘱,把股票和房产留给他继承。刘先生是独生子,在继承遗产时他遭遇难以想象的困难。股票交易所和银行、房管局无法确认刘先生的继承权,不予办理。他只好到法院起诉自己的妻子,要求法院确认母亲的遗嘱合法有效,让其按遗嘱继承股票和房产。但法院认为刘的妻子并不是继承案件的适合被告。刘只好撤诉。

  这件事情表明,仅靠独生子女证不能完全认定独生子女就是唯一的继承人。因此,需要继承公证,且继承公证相对诉讼,各项成本都要便宜得多。“如果这个人的父母事先办理了遗产公证,那么现在就不可能出现这些问题。”

  唐XX介绍,除了这种情况,还有一种就是独生子女的指定继承。“比方说有一个儿子,儿子已经结婚了,父母可以立下遗嘱并公证,指明儿子是唯一继承人。”这样做的好处是一旦儿子夫妻出现问题,儿子的经济利益可以得到保障。“按照相关规定,婚后的任何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旦父母过世,得到的遗产归夫妻双方共有。如果进行了财产公证,就可以有效避免这个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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