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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人生前以赠与方式处分遗嘱中所列部分财产的,应视为遗嘱被部分撤销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114 ℃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通过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立遗嘱人也有权在有生之年通过赠与的形式处分自己的财产,不受遗嘱行为、内容的限制。因此,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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