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04月28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首席律师
上海律师尤辰荣形象照片
  • 姓名:尤辰荣(19年资深律师)      
  • 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手机:133-700-11000      
  • 证号:13101200410268604
  • 机构:上海英恒律师事务所
  • 地址:漕溪北路18号上海实业大厦34楼C座
  • (温馨提示:来访前务必电话预约,否则不予接待)
上海律师尤辰荣个人微信号
仅捺手印难辨真伪 遗嘱无效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133 ℃

  导语:“签字画押”作为独特的确认文化一直流传至今,目前签章和捺手印作为“画押”形式,在一些地方仍受认可。有些老人订立遗嘱时也使用这种方式,却不知面临着遗嘱可能无效的法律风险。

  王老先生名下有一套北京市区的房屋,为了防止今后后老伴李老太与他前妻的三个儿子发生纠纷,他在病重时请来邻居王某和李某见证遗嘱。他遗嘱将自己的房屋由后老伴李老太继承,李某按照王老先生的意愿书写,两位见证人都在遗嘱上签了字,王老先生在立遗嘱人处捺了手印。

  王老先生去世后,他的三个儿子将李老太告上法庭。法院经审理认为,王老先生留下的遗嘱由邻居代书,属于代书遗嘱,上面有见证人和代书人的签字,符合代书遗嘱的条件。不过,王老先生并没有签字,仅捺了手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因此该遗嘱无效。最终,法院判决由王老先生的三个儿子和李老太四人按照法定继承,平均分配该房屋。

  沪律网说法

  我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沪律网认为,《继承法》的上述规定将签名作为立遗嘱人确认代书遗嘱唯一方式,而其他的形式并未被纳入。捺手印虽然也是立遗嘱人亲为,但并不是签名。而且手印不易为外人所明辨,一旦立遗嘱人去世了,很难确定遗嘱上其手印的真实性。因此,该种方式所立的遗嘱一般无效。

  在本案中,王老先生所立的代书遗嘱因无签名,存在重大的形式缺陷,所以是无效的。

本文对我有帮助?点击【右下角】的菜单里的"分享"按钮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