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09月03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首席律师
上海律师尤辰荣形象照片
  • 姓名:尤辰荣(19年资深律师)      
  • 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手机:133-700-11000      
  • 证号:13101200410268604
  • 机构:上海英恒律师事务所
  • 地址:漕溪北路18号上海实业大厦34楼C座
  • (温馨提示:来访前务必电话预约,否则不予接待)
上海律师尤辰荣个人微信号
留言咨询






    离婚后财产纠纷两大类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111 ℃

      导读:我国法律规定了两种离婚方式,一是登记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每对夫妻或多或少都有共同财产。离婚后,夫妻身份关系消失,夫妻共同财产也就失去存在的基础,必须进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在离婚时分割,但离婚时未分割或虽进行了分割而后反悔或发生可以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时,即产生离婚后财产纠纷。

      离婚后财产纠纷可分为两大类:一是登记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是诉讼离婚后财产纠纷。

      登记离婚对于当事人离婚的内容与诉讼离婚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财产的分割仅体现当事人的意志,婚姻登记机关对其不予审查或仅作形式审查,财产分割内容未得国家公权利认可,当事人事后有异议甚至反悔的,仍享有诉权。至于离婚协议中未作处理的财产,当事人当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离婚后,当事人对既判力所及的财产有争议的,已无诉权,以维护生效裁判的严肃性。就是说,如果在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中已经处理的财产,当事人不得就此向法院提起再次分割的诉讼,而只能是通过申请再审的途径。对于离婚诉讼中忽略了的财产,或某种原因漏审、漏判的财产,则可以另行提起诉讼。

      另附:

      民事起诉状  原告……(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联系电话)

      被告……(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联系电话) 案由:离婚纠纷

      诉讼请求:

      1.判决与被告离婚;

      2.儿子(女儿)由原告(或者被告)抚养;

      3.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详见财产清单);

      4.案件受理费由双方承担(或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婚姻状况……(原告和被告经人介绍于______年______月相识(或自己相识恋爱),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登记结婚,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育一男(女)孩,取名______)

      离婚理由……(婚前基础怎样、婚后感情如何,为什么提出离婚请求,何时何地因何种原因发生纠纷。是否经过法院、单位或其他组织调解、处理。如果有第三者应提出证据,说明感情破裂的程度,是否分居,分居的时间等)

      具体要求……(向法院表明对婚姻关系的明确态度及对于离婚后子女抚养,财产处理问题的意见)

      此致

      _______市_______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签名)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附:1.本状副本一份

      2.结婚证、身份证、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公房租赁凭证(复印件)、财产清单

    如果您想阅读更多关于离婚后财产纠纷的文章,沪律网小编推荐:

    离婚房物析产

    夫妻离婚时公司财产的分割

    司法实践中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本文对我有帮助?点击【右下角】的菜单里的"分享"按钮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