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03月28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首席律师
上海律师尤辰荣形象照片
  • 姓名:尤辰荣(19年资深律师)      
  • 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手机:133-700-11000      
  • 证号:13101200410268604
  • 机构:上海英恒律师事务所
  • 地址:漕溪北路18号上海实业大厦34楼C座
  • (温馨提示:来访前务必电话预约,否则不予接待)
上海律师尤辰荣个人微信号
离婚时 一方转移财产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24 ℃

  

  沪律网网友提问:

  想要离婚,如果对方转移财产怎么办? 是否有这样的情况:一方将产权署名自己的共有按揭房擅自赠与其父母并公证;或者是一方与他人签订借款协议,另一方要承担还款义务吗?

  沪律网律师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的规定。

  对方在离婚时转移财产的行为是违反了上述的规定,另一方可以提起诉讼,但另一方应该要提供证据证明一方有转移财产的事实。

本文对我有帮助?点击【右下角】的菜单里的"分享"按钮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