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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债子还”的说法对吗?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62 ℃

  案例:中国有句俗话叫“父债子还”,生活中这样的事件也经常遇到,那么这种说法在法律上正确吗?
分析:父与子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不因其血缘关系的存在而混同。父债就是父亲作为主体与他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与其子无关。在父亲死亡后,按照我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继承遗产应偿还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债务,但应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出部分,继承人不负偿还义务。被继承人生前所欠债务超出遗产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实际生活中,有不少儿子自愿替父还债,作为一种优良传统应予以支持,但在法律上,儿子没有替父亲偿还超过父亲遗产价值的债务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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