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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姓名:尤辰荣(19年资深律师)      
  • 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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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05 ℃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