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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也可订立婚前财产约定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20 ℃

  又到了春暖花开的结婚旺季,公证处里来咨询婚前财产约定的也逐渐增多,大多是父母代儿女来咨询的,也有再婚夫妻一起来咨询的,婚前财产约定究竟该怎么做呢?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可以约定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结婚若干年后转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司法解释已经失效,不再适用。因此婚前财产约定的主旨在于夫妻双方在约定中明确哪些是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以及该财产的归属,而且并非是一定要在结婚登记前订立的财产约定,结婚登记后一样可以订立。

  婚前财产约定依法要采用书面的形式,由具有夫妻关系的男女双方共同协商约定,需要办理公证的也要一起到公证处申请。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未婚男女进行约定也可以,但是双方必须在约定文本中明确其生效必须在结婚登记之后。有的人怕影响新婚夫妻的感情,希望自己独自办理公证或者双方父母之间进行约定协议公证,是不符合法律规定和公证程序的,公证处不能受理。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婚前财产约定订立后可以变更也可以撤销,但必须是双方协商一致,已经办理公证的,其变更和撤销也要办理相应的公证手续。因此,在夫妻一方依据婚前财产约定处分自有财产时,有关部门仍然需要配偶一方到场,以确认这份约定没有进行变更、撤销,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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