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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一方死亡,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93 ℃

    我国《》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由此可见,夫妻一方死亡,并不能以所有的夫妻财产为其遗产,而应当先认定,从中划出一半为生存方所有,另一半夫妻共同财产,才可认定为死亡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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