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05月04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首席律师
上海律师尤辰荣形象照片
  • 姓名:尤辰荣(19年资深律师)      
  • 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手机:133-700-11000      
  • 证号:13101200410268604
  • 机构:上海英恒律师事务所
  • 地址:漕溪北路18号上海实业大厦34楼C座
  • (温馨提示:来访前务必电话预约,否则不予接待)
上海律师尤辰荣个人微信号
个人炒股所得属夫妻共同财产吗?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91 ℃

  沪律网友提问:我与妻子结婚三年,由于彼此性格不合等原因,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现在双方准备协议离婚。但涉及到我炒股所得钱款的处分,两人意见不一。结婚后,我用自己婚前的部分积蓄在股市炒股,三年下来陆续赚了一些钱。我妻子认为这些因炒股赚来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由两人平分。我却认为,炒股所得的那些钱款,属于我的个人财产。这笔钱怎么处理?

  沪律网小编解答:最高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1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17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所得的收益;……”

  所谓炒股,就是从事股票的买卖活动。炒股的核心内容就是通过证券市场的买入与卖出之间的股价差额,获取利润,它属于一种投资行为,因炒股所得的收益,就是投资所得的收益。显然,即便是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积蓄)炒股赚得的钱款,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也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本文对我有帮助?点击【右下角】的菜单里的"分享"按钮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