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04月16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首席律师
上海律师尤辰荣形象照片
  • 姓名:尤辰荣(19年资深律师)      
  • 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手机:133-700-11000      
  • 证号:13101200410268604
  • 机构:上海英恒律师事务所
  • 地址:漕溪北路18号上海实业大厦34楼C座
  • (温馨提示:来访前务必电话预约,否则不予接待)
上海律师尤辰荣个人微信号
《继承法》允许公民依法自由处分个人所有的财产,立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
发布时间:2017-08-03 14: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314 ℃

  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哪一份为准?《继承法》保护遗嘱人订立遗嘱处分自己个人财产的权利,也保护遗嘱人撤销、变更自己所立遗嘱的权利。《继承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无非因其最可能体现遗嘱人最新的意思表示之故。

本文对我有帮助?点击【右下角】的菜单里的"分享"按钮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