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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翁要立遗嘱 竟不知遗嘱是啥
发布时间:2017-06-14 08:14: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130 ℃

  本月初,市民王老先生在家人的陪同下,到南京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儿子在旁时,年过八旬的王老先生说立遗嘱把房子留给儿子,但是公证员再仔细询问王老先生的意愿,王老先生又表示要留给孙子。公证员怕其中有隐情,隔离了儿子再详细询问。

  公证员问王老先生,到底是不是想立遗嘱把房子留给儿子。结果老人反问了几个问题,公证员差点没晕倒。老人问,啥叫遗嘱啊,啥叫公证啊,我说房子留给谁就能留给谁吗?公证员一听,原来王老先生来办遗嘱公证,是什么也不了解。而且据老人反映,自己有三个儿子,但是只有老三家生了一个男孩,老人想把房子留给孙子。但是,一直陪伴和照顾自己的是大儿子,大儿子辛辛苦苦照料老人,当然也是为了继承房产。所以,老人也很为难。

  公证员开导老人说:“遗嘱是自己处理自己的财产,想留给谁就留给谁,自己愿意就行,至于对老人家的照顾,儿女照顾父母既是传统美德又是法律义务,于理于法都是应该的,不需多虑。”

  公证员还发现,老人所谓的房产是拆迁安置房,目前房产地址都尚未确定,这也是遗嘱公证的一个不确定因素,因为地址有变,遗嘱必须修改,否则遗嘱将失效。公证员建议老人不如等房产证办下来了再来办理公证,这段时间也考虑一下对遗产的分配问题。公证员把建议写在一张纸上递给了老人,老人再三感谢,与公证员预约了下次见面,满意地回家了。

  公证员点评:公证遗嘱是老人在思维清晰的状态下经公证程序立下的遗嘱,公证遗嘱较之其他形式的遗嘱效力更高,不过程序也相对严格。而王老先生年过八旬,对于遗嘱和公证都不是很了解,所以建议老人延期缓办,要把遗嘱办得准确且符合老人意愿。南京公证处对申办遗嘱公证的70岁以上的老人实行遗嘱预约制度,考虑到许多老人不便亲自来公证处预约,公证员一般要求在正式受理前与老人电话确认真实想法,以实现老人的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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