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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遗嘱,形式和实质要件合法才成
  “我父母有一套房子,我哥哥认为在父母百年之后应该由他来继承。我父母认为不妥,想立一份遗嘱,把这套房子由3个孩子,即我哥哥、姐姐和我平均分配。”   日前,读者杜女士打来电话,咨询有关立遗嘱的问题,本报记者为此采访了北京天驰洪范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晓林。   打印遗嘱签字有效吗   杜女士告诉记者,她父母已经草拟了一份手写遗嘱,为了清晰起见,想打印出来。“打印出来的遗嘱,是不是父母签字...
立遗嘱抚恤金赠与保姆有效吗?
  案例:   据悉,朱老伯是一位离休干部,妻子早已去世,一个女儿现在美国工作。朱老伯晚年生活都是保姆照料。   2011年9月,朱老伯不幸患上重病,住院期间,保姆对他细心护理,不离不弃,让他很感动。由于病情无好转希望,为此,他立下遗嘱,并写信给单位,声明去世后抚恤金全部赠与保姆,不得分给女儿。2013年12月,朱老伯因医治无效去世。   朱老伯的女儿得知遗嘱内容后,即到父亲的单位交涉,阻止单位发放抚恤金给...
精神疾患病人自书遗嘱的法律效力
  我国患有精神疾患的人数客观存在,他们及其亲属同样存在订立遗嘱或继承的问题,那种想当然认为精神病患者不具有行为能力,其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的看法同样是对法律的误读。   一位精神病人立下遗嘱,对于遗嘱的效力,遗产继承人和被遗赠人争执不下将官司打到法院。在一般人的理解中,精神病人所立遗嘱应属无效。   江苏省无锡市两审法院对此种类型的案例曾作出了截然相反的判决。   病人留下两份遗嘱   现年55岁的...
立遗嘱该注意什么?
  接下来小编就为大家详细介绍老年人立遗嘱时应考虑几个的问题,避免因家庭赡养纠纷、继承纠纷,而破坏家庭的和睦。   老年人立遗嘱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是否需要立遗嘱。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也就是说,自己不立遗嘱时,遗产继承由国家法律的规定,这叫做法定继承。所以遗嘱不是每个人必须要立的。 ...
打印遗嘱是否有效要看“要件”是否满足
  案例:   王某与李某系夫妻关系,二人生有二子二女,分别是长子王甲、次子王乙、长女王丙、次女王丁。王某于2009年去世,李某于2012年去世。二老去世后,王乙持一份李某的遗嘱将其余三兄妹起诉至法院,要求按照遗嘱继承其母的丧葬费、抚恤金、现金等遗产共计三十余万元。法院经审理查明,王某去世时未留有遗嘱。王乙手中的遗嘱主文系打印而成,落款处有李某本人的签字和日期,下有手印一枚,除此之外没有任何人的签字和盖...
订立自书遗嘱要注意哪些
  自书遗嘱属于遗嘱中的特殊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7条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自书遗嘱的情况下,只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写清楚自己要交代的问题,一般还是可以的。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首先要写明立遗嘱人的个人情况,比如姓名、性别、年龄等,按照身份证上的写就可以了,最好写上身份证号码。   第二,要写明立遗嘱人财产的情况,比如房屋的坐落、...
老人订立遗嘱要注意的问题
  1、遗嘱包括哪些内容?   遗嘱的内容,就是遗嘱人对处理遗产及其他事务的意思表示。在一般情况下,遗嘱的内容应包括:   (1)指明遗产的名称和数量;   (2)指定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3)指明遗产的分配方法和具体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接受遗产的项目及份额;   (4)指明某项遗产的用途和使用目的;   (5)指定遗嘱执行人等。   2、订立遗嘱的具体步骤   要订立有效遗嘱,可以遵循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步:厘...
立遗嘱时 代书人、见证人都要现场签名
  在现实生活中,打印的资料越来越多,打印的代书遗嘱也开始进入审判领域,打印遗嘱虽然字迹清楚,纸张正规,但不易确定代书人,给司法实践中的认定带来极大的困难。根据近期审理的“打印遗嘱”纠纷案的情况,海淀法院的孟凯锋法官认为,如果当事人没有充足的证据,极可能导致这类遗嘱无效。   王重与前妻生有王春和王文两个子女,后与现任妻子李君生下一个女儿王广。2008年王重病重住院期间,由王广在打印店打印...
自主遗嘱书写范本
  导读:自主遗嘱的书写范本在遗嘱当中处理财产的占绝大多数,这类遗嘱一般没有统一的格式,但在实践中,它的一般写法是:   ①立遗嘱的目的,即处理财产的意思表示,应首先写明:“我立本遗嘱,对我所有的财产,作如下处理:”   ②对财产的具体处理,应写明财产的名称,数量及其所在地,遗留给何人,具体写明由哪一个继承哪些财产,也可按财产写明。   ③遗嘱人的要求和遗嘱书的处置。   ④立遗嘱人、证明人...
怎么写遗嘱才有效?
  代书遗嘱,见证人有讲究   案例:王某与马某育有三子王甲、王乙、王丙,2008年5月4日马某代患有中风的王某写下了一份代书遗嘱,其内容为:王某去世后,其所享有二分之一产权的房屋由王甲、王乙各继承二分之一,代书人马某及遗嘱人王某均在代书遗嘱上签名。2009年12月11日,王某因病去世,2010年2月8日马某因病去世,其后,王甲、王乙、王丙因房屋继承纠纷诉至法院,王甲、王乙要求按遗嘱继承房屋,王丙认为遗嘱内容不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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