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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书遗嘱
  摘要:自然人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视为自书遗嘱。自书遗嘱应当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并签名,注明年、月、日。   一、概念   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二、要求   自书遗嘱属于遗嘱中的 特殊形式,...
自书遗嘱不能违背公证遗嘱
  【案例】 李女士与梁老太太是邻居,梁老太太的子女长期在外地工作,很少照顾母亲,老人的饮食起居基本上由邻居李女士照料。2008年5月,老人因病住院,为报答李女士多年来对自己的照顾,将自己那栋房屋遗赠给李女士,并请公证处办理了该份遗嘱的公证手续。老人去世前几天,子女从外地赶来,说服老人在病榻上写下了将该房屋留给子女继承的遗嘱。究竟这份遗产应该由谁继承?   【法理评析】 内蒙古元信律师事务所律师马小峰:...
案例:自书遗嘱不能办继承公证
  案例分析:   包头市的白先生拿着他父亲自书的遗嘱来到包头市昆区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公证手续。白先生说,他母亲于2000年去世,他的父亲当时为后事考虑而以遗嘱的形式将名下的两套房产分别留给两个儿子,为慎重起见,他还请了两位没有利害关系的朋友做见证人,自书并签署遗嘱。现在他的父亲也去世了,白先生便拿着自书遗嘱来办理公证手续。   自书遗嘱到底可不可以办理继承公证?包头市昆区公证处的工作人员答复如下:公...
财产继承法遗产处理分割的程序
  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论遗产分割的原则(一)
我国现行继承法运行以来,经济体制的纵深改革、公民财产权利意识的明显增强等使遗产的静态质、量多元化,动态归属复杂化。其中,遗产分割的原则已不再像立法初期那样符合法律的时代性。我利用所掌握的基础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发挥自己的潜能对现行继承制度的缺陷、产生的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作了粗浅的见解如没有对接受和放弃继承规定明确的期限,使得继承关系长期不稳定等情况。和相应的制度构想,如改无条件的有限责任...
如何制作遗产分割协议?
如何制作遗产分割协议?     遗产分割协议,是指依法应当继承遗产的继承人以及有关当事人之间,就遗产分配问题协商一致而达成的书面协议。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继承人对遗产分配问题一旦达成一致意见时,就应用书面形式确定下来,以免日后发生争执。   遗产分割协议,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1、各继承人和有关人员(如未成年继承人的监护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和职业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等。   2、遗...
同一顺序的继承人能否同时继承遗产
  案例:甘法院受理了一件继承案件,对死者的配偶与子女在继承遗产时,能不能同时开始继承这一问题,有两种不同的意见。大多数同志认为,死者的妻子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中的第一位,对死者的遗产应由其首先继承;另一种意见认为,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应同时开始继承遗产。请问,哪种意见对?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种继...
导致遗嘱无效的原因究竟是什么?
  1、处分已不存在的财产无效   遗嘱只能处分自己的财产,可是有些老人所立的遗嘱比较早,没想到立遗嘱后,财产的状态会发生变化。结果实际上,老人是遗嘱处分了一部分已不存在的财产。而这样的遗嘱究竟是否有效?   李老先生有三子一女,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他除了自己建了三间房子外,还给每个儿子建了房子,其中大儿子住的房子和自己的并排。九十年代初,李老先生写下遗嘱,让三个儿子来继承东西两个院子的房屋。李老先...
房屋赠“小三” 遗嘱判无效
  【案情回顾】   2015年4月5日,家住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龙圩区的欧先生因高血压不治身故,“小三”雷女士拿着遗嘱到法院与欧先生的妻子和两个女儿争夺房屋继承权。6月11日,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对这起遗嘱纠纷继承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未支持雷女士的诉请。   欧先生立遗嘱时具完全行为能力,遗嘱也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且形式上合法,而法院为何最终驳回了雷女士确认遗嘱的诉请?   欧先生与被告陈女士是夫...
签名的打印遗嘱,也时常不被认可
  到明年,《继承法》就通过30年了,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杨教授教授很焦虑,他认为,这部早在1985年颁布的法律,已无法满足现实的需求。其中,遗嘱形式、继承范围、继承人顺序等《继承法》的几个重要方面,都亟待修改。   迫在眉睫的修法   据杨教授介绍,现行的《继承法》颁布时间是1985年,那时,改革开放刚刚起步,《民法通则》也要次年才颁布。   杨教授认为,当时家庭财产少,继承关系简单。&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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