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赡养义务的孙子是否享有继承权?
「案情」
王某与前妻生育2个子女,王甲和王乙,均以成家。1986年,王某与李某登记结婚,婚后两人与王甲的儿子王丙一起共同生活。2003年12月8日,王某因病去世。王某生前主要由王丙赡养。1988年王某与李某建造了一栋约200平方米的二层砖木结构的房屋和王某与李某共有存款46400元作为遗产进行分割。在继承的过程中,王甲、王乙、王丙与李某就遗产分割发生纠纷,诉至法院。
「分歧...
60岁的杨先生与妻子李女士养育了两个儿子,大儿子名叫杨X,小儿子名叫杨Y。
夫妻俩年轻时从外地来北京打拼,开了一家小餐馆。几十年过去后,杨先生的餐馆变成了连锁店,生意非常红火,如今他积攒了上千万的家底儿。
在经济上越来越好的同时,妻子李女士却因过度劳累病倒了。2009年11月,李女士去世。第二年,大儿子杨X与丁某结婚,后生下一个女儿叫杨Z。
2013年9月,杨先生病逝,留下近千万的家产。杨X、杨Y未...
王老汉去世后,留下遗产。然而,遗产未分割,他的大女儿王红(化名)就因癌症去世。为此,已经离婚的大女婿朱先生以4岁儿子的名义,起诉到法院要求转继承王老汉的遗产。房山法院日前受理了此案。 王老汉有一儿一女,大女儿王红与朱先生结婚并生下儿子小兵。2007年10月底,王老汉因车祸丧生,留下两套房子和27万元的交通事故补偿金,但他的老伴和儿女并未分割遗产。今年8月,王红和朱先生离婚,9月,年仅26岁的王红因病去世...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的子女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其应继承份额,其适用条件为:
(1)被代位人是被继承人的子女,且先于继承人死亡;
(2)被代位人未丧失继承权;
(3)代位人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并无辈数限制;
(4)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中,不适用于遗嘱继承与遗赠。
(5)代位人一般只能以被代位人的继承份额为限而继承;
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一条 被继...
母亲再嫁后去世,生前留遗嘱将自己应得财产给亲生儿子刘某,刘某遂起诉要求继承现被继父的儿子张某占用的房屋。近日,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法院审结这起遗产继承纠纷案。
原告刘某之母任老太于1982年与被告张某之父张老汉再婚,当时张老汉有子女三人,大姐已出嫁,张某最小;任老太有子女四人,刘某为老大。任老太与张老汉二人婚后未生育子女,与张某及其二姐共同生活。再婚前张老汉有2间旧房,后卖与他人,1983年其以自己的...
一、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
我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因此,继承人在分割遗产前要注意死者是否留有遗嘱,如果留有遗嘱,首先应按遗嘱继承方式分割被继承人的财产。虽有遗嘱,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2、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3、遗嘱继承人...
实践中经常存在继承发生后各法定继承人未分割财产,由一继承人管理该财产,后因未管理继承财产的继承人主张权利而发生的案件,有的确定为继承权纠纷,有的确定为共有财产分割纠纷,如何对此类案件定性并不统一,对此,笔者作简要的分析,对此类案件的定性,应根据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争议所涉的法律关系定性。其争议主要有两种情形:
情形一:继承人死亡后由继承人之一管理使用遗产,其他各继承人并无异议,而后因未管理使...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出自《继承法》第二十八条)
解读:
我国采用“活着出生”作为权利能力开始的时间标准,也就是说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始于出生。因此胎儿是不享有权利能力的,不具备继承人的主体资格,胎儿不享有继承权。但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立法的目的在于保护胎儿出生后不至于生活无着落,保障胎儿...
</script> 所谓契税,是指在房屋或者土地发生买卖、赠与等转移行为时,向承受人或者受赠人所课证的一种税捐。我国《契税暂行条例》第2条规定:“本条例所指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㈠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㈡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㈢房屋买卖;㈣房屋赠与;㈤房屋交换。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遗嘱继承是我国继承法规定的种类之一...
老伴不服:20年夫妻情分敌不过血缘?
再婚老翁遗产给侄子
八旬老翁杨荣华跟老伴李素平是再婚夫妻,两人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起已经携手走过20多个年头。杨荣华一生未生养,李素平与前夫育有一女,名叫李秀。李素平嫁给杨荣华时,李秀已经成年。对杨荣华来说,最亲近的人不是李素平母女,而是远在老家的弟弟一家。他尤其喜爱弟弟的儿子杨明,对侄子一向视如己出。
杨荣华在本市白下区有套房产。从结婚开始,杨荣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