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12月12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办离婚手续要到办结婚手续民政部门吗
  到男女任何一方常住人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都可以!   法律依据是   婚姻登记条例   离婚登记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
离婚应该在哪里办手续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如果你与配偶双方自愿离婚,可携带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文件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如是一方提出离婚,可直接到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办理涉外离婚手续应携带的材料
  (一)国内一方,应携带:   1、本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含复印件)   2、本人《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用中文书写。   (二)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携带: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含复印件);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 婚协议书》。   (三)华侨、外国人,应携带: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含复印件...
判决离婚的法律原则是怎样的?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调解无效应视为感情确已破裂: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夫妻同居义务且难以治愈的;  6、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而难以共同生活...
离婚,过错方写下保证书的法律效力
  在一些家庭中,妻子都握有一张保证书。这类保证书通常出现在一方(多为男方)有婚外情、赌博、吸毒、家庭暴力等行为后,为了挽回婚姻,被 迫以书面形式向对方认错,保证今后会“痛改前非”,并约定今后如再出现类似问题从而导致离婚,“财产都归对方所有”,“自愿放弃孩子抚养权”等等。   这类保证书在现实生活中不算少见,但这种“保证书”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在离婚诉讼中...
离婚登记手续有哪些
  一般情况下,民事合同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即可生效,对双方产生法律拘束力。离婚协议属于民事合同,但其生效条件却有特别之处。你来信反映与张某所签协议是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解除婚姻关系为基本目的、并就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达成的协议,属于婚内离婚协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
办离婚手续要到当初办结婚手续的民政部门吗
  到男女任何一方常住人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都可以!   法律依据是   婚姻登记条例   离婚登记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
夫妻一方被宣告失踪后对方再婚要不要先办理离婚手续?
夫妻一方被宣告失踪后对方再婚还要办理离婚手续的说法是正确的。这是由宣告失踪的性质所决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人民法院按照民诉法的特别程序进行审理,在查清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财产、指定临时管理人或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并发出公告,公告期满半年后,就根据被宣告失踪人的失踪事实作出宣告失踪的判...
协议离婚登记的法定条件
协议离婚后可以反悔吗?   根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准予协议离婚登记的法定条件是:   (一)申请离婚的男女双方必须是已经办理结婚登记的合法夫妻,能提供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非法同居、事实婚姻、无结婚证的,当事人申请离婚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的规定, 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男女申请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其间发生的有关身份关...
离婚时哪些情形 可主张损害赔偿?
  潘女士:我丈夫经常对我实施暴力,他还长期与小三同居,我想起诉离婚,是否可以要求丈夫赔偿?   吴律师: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破裂的,无过错方可要求过错方赔偿损失,《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因此,潘女士可在起诉离婚时请求损害赔偿。
首席律师
上海律师尤辰荣形象照片
  • 姓名:尤辰荣(19年资深律师)      
  • 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手机:133-700-11000      
  • 证号:13101200410268604
  • 机构:上海英恒律师事务所
  • 地址:漕溪北路18号上海实业大厦34楼C座
  • (温馨提示:来访前务必电话预约,否则不予接待)
上海律师尤辰荣个人微信号
留言咨询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