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06月26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不能回户口所在地办理协议离婚怎么办?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 ,但因双方均在外地工作,不能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怎么办? 根据具体情况,可以一方为原告、另一方为被告向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在离婚诉状中写明双方已达成协议,然后由法院主持调解离婚,制作离婚民事调解书,双方签收后即可生效。 在向法院起诉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
夫妻缘分已尽 自愿协议离婚
 【本报讯】纽约州高等法院周二宣布,愿意向双方同意无争议离婚的夫妇提供帮助。  据纽约1010广播电台5月30日报道,据宣布,州高等法院将向不聘用律师的离婚者免费提供无争议离婚辅导。这种辅导材料对夫妇如何实现提供详细的逐步说明,前提是不涉及争议。  该院首席行政法官乔纳桑说,纽约州的过于复杂,即使离婚时不涉及子女抚养争议时也是如此。  他说,他们希望,该院的辅导材料可以减轻协议离婚者的精神压力,帮助...
离婚协议内容过于简单,不具有可操作性
  比如,协议约定:“双方同意离婚;女儿归男方抚养;财产已分割完毕,双方对此无异议。”   子女抚养问题争议不大,即使有争议,也可以很容易通过法院解决。但财产问题却漏洞较大,“财产已分割完毕”意味着双方对财产的数额、分割的方案、分配的数目均已协议一致,并处置完结。但是,有哪些财产、如何进行分割,协议当中却没有体现。这样,会产生两种对立的观点:   第一种,既然财产分割已完毕,说明财产已没有必要分割,...
协议离婚后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而提起诉讼
   双方到民政部门离婚,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的协议,是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协商一致的结果。对于任何一方当事人来说,这都是对自己财产权利的一种自由处分,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都理应接受这一决定所带来的法律后果。当事人基于这种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协议发生纠纷的,应当适用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和相关规定。存在法律规定的欺诈、胁迫等特殊情形,当事人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人民法院应...
“假离婚”协议不公能否主张共同财产
  本来普通的一家,妻子突然患了重病,丈夫埋没了良心,“假离婚”成真。   今年37岁的杜玲是南京某宾馆的服务员。4年前,她嫁给了一个看上去条件还不错的男人——比她大3岁,叫张明,是个公务人员。婚后双方感情融洽,两家老人也相处愉快。2009年3月,女儿出生,更为小家庭增添了喜悦。谁也没有料到,2009年11月,两人居然悄悄领了离婚证。   在后来递交给法院的起诉书中,张明这样解释:双方性格不...
案例分析离婚协议中的财产赠予撤销权的法律适用
  [案情]:李某与王某协议离婚,并对财产进行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房屋一幢,双方约定赠予儿子,未办理过户手续。现李某要求撤销离婚协议中的房屋赠予,引起纠纷。   [析案]   有观点认为:离婚协议中关于房屋的财产分割,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我国法律的规定,应适用《合同法》关于赠予合同的规定,确认李某享有单独撤销该房屋赠予的权利。   笔者认为:离婚协议中涉及财产赠予内容不能撤销。理由如下:   ...
离婚成本知多少 协议离婚成本可忽略
  离婚不再是一件“不能说的秘密”了,根据民政部近10年发布的民政事业发展统计报告,我国离婚人数已经连续7年递增。   越来越多的人在婚姻亮起红灯时选择理性面对,或选择“好聚好散”的协议离婚方式和平解决,或采取“剑拔弩张”的诉讼离婚方式捍卫权益。   协议离婚无疑是最省成本的方式,只需要交纳一些工本费和登记费。《婚姻登记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补领结...
离婚协议中财产赠与能否撤销
  [案情]   李某与孙某于2001年登记结婚,2003年生育一子小李,2009年在民政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中约定婚生子小李由李某抚养,教育费、医疗费全部由李某承担,登记在李某名下的房屋归婚生子小李所有,李某应于一个星期内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但是离婚后,李某没有按照约定及时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2011年,孙某以李某为被告请求依法分割房屋,理由即是因房屋没有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要求撤销赠与。   [评析]  ...
为买房 与妻子假协议真离婚
  家住汉沽的赵先生,在以家庭为买房单位的限购政策下,自作聪明,打起假离婚的主意。没想到,房子买好了,他却发现妻子变心了,不肯复婚。他无论如何都没想到,这场假离婚的戏却以真离婚收场。   赵先生今年已经40岁了,妻子林女士却只有30岁。赵先生和妻子有一套90多平方米的住房,两人住着也倒自在。可因为远在老家的父母上了年纪,赵先生就想买一套更大的房子,把父母接过来一起住。他从一年前就在看房,就在赵先生看好...
什么是协议离婚,协议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依据法律规定合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确认双方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经有适当处理的,应当办理离婚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有以下情形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一方当事人请求登记离婚的,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分割、债务清偿未达成协议...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