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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首家女子侦探所:无偿调查婚外情
中国首家女子侦探所:无偿调查婚外情   一提到“私家侦探”,您可能会立即联想到神探亨特、邦德以及侦探小说女王阿加莎·克里斯蒂笔下的那些神奇而正义的形象。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在古城西安,有一群“女007”,却并未像电影里那样活得潇洒。她们生活在暗处,靠偷拍、盯梢,自掏腰包帮助遭遇婚外情的妇女,游走在法律边缘,甚至被人戏称为 “二奶杀手”。   在“三·八”妇女节来临之际,本报记者对中国首家无偿女子侦探所掌门人张...
离婚诉讼的十大误区
 在无法协议离婚的情况下,诉讼离婚成为当事人离婚的唯一合法途径.笔者在多年的司法实践当中接触了大量的婚姻当事人,发现很多当事人对离婚诉讼的相关问题存在误解,这些法律上的误解往往影响当事人的诉讼,使当事人不能更好地行使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主要有以下十种情况: 一大误区:认为先提出离婚会吃亏. 有的当事人认为先提出离婚对方会以不离婚为要挟,从而导致自己在诉讼中处于被动,尤其在财产分割时会吃亏.这种想法并无法律...
无行为能力的人能否提起离婚诉讼
无行为能力的人能否提起离婚诉讼 一、问题的提出 原告夏某与被告杨某于1980年登记结婚,婚后生一子小杨,婚初感情较好。自1985年原告外出经商认识一女子并同居后,即长年不归。夏某得知后多方寻找未果,心中郁闷难解,竟发展为抑郁性精神病。杨某不闻不问,夏某无力医治,病情愈加严重,最终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夏父老夏以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与杨某离婚。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自1985年...
婚姻法离婚上诉程序
  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应当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应递交上诉状。上诉状应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提交副本一份。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5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不答辩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5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
离婚诉讼的前期准备和注意事项
 一、离婚前的准备  当双方的共同生活无法维系,离婚就成为唯一选择。不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准备工作是相当重要的。离婚前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两项:其一,相关证据的收集,其二,家庭财产的保护,其三,良好的夫妻协议,虽然可能无法协议,但尽力去偿试总是好的。对于绝大多数当事人来说,由于没有打官司的经历,因此,没有收集、整理证据的意识。但法院审理案件是围绕“证据”进行,没有证据,往往是&ldquo...
女方提出离婚请求的限制
女方提出离婚请求的限制 我国《婚姻法》规定男方在女方怀孕、分娩、终止妊娠六个月内不得提出离婚作了有条件的限制,这主要是从女方的身体健康、心理稳定、精神愉快、对胎儿的成长发育等因素出发,但没有对女方提出离婚的要求与予限制,这并不意味着女方在什么时候都可以提出离婚请求,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7项规定 “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析,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
离婚的法律特征
A 离婚的主体只能是夫妻双方,在离婚行为中必须体现当事人本人的意思。行政离婚,当事人双方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作出申请离婚的意思表示;诉讼离婚的 ,当事人即使有诉讼代理人 ,本人仍应当出庭,但本人不能表达意志的除外。当事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以表达本人的意愿。  B 离婚是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其前提条件是双方当事人须存在婚姻关系。  C 离婚必须遵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  美国...
2010年对提起离婚诉讼人的最新要求
  中律网法律咨询:2010年对提起离婚诉讼人的最新要求有哪些?   法律咨询律师解答:    对提起离婚诉讼人的要求,是要求提起离婚诉讼的人必须符合的要件,不具备这些基本要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二、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
妻子持张照片状告丈夫与人同居胜诉
妻子持104张照片状告丈夫与人同居胜诉   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对有过错方的过错行为往往比较难以认定,关键在于主张对方有过错的一方的取证难度大,因此这类主张往往因证据不足而不予认定。日前,在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所审理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由于原告胡某将拍摄到的104张照片及光盘作为证据当庭进行了展示,该证据法院予以采信,被告与人同居的事实得以确认,法院在判决双方离婚的同时,判决有过错的被告黄某支付原告胡某...
判决不准离婚在半年内起诉一律不受理吗?
  案例:刘红与丈夫结婚八年,起初两人相处的还行,但随着时间的流逝,两人逐渐产生矛盾,两天一小吵,三天一大吵,刘红实在是对这种日子过腻了,来到区法院起诉要求与丈夫离婚。   法院经审查后认为,夫妻感情系维系婚姻关系的重要基础。根据查明的事实,原、被告系自愿登记结婚,且婚后感情尚好,双方均应珍惜,慎重对待婚姻问题。现夫妻关系受到伤害,主要是因家庭琐事及双方缺乏沟通交流所致,但夫妻感情并未真正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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