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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离婚时要求对方给付孩子的生活费,但对方一直没有给,我还要起诉吗?

我和前夫是法院判决离婚的,在判决离婚时要求对方给付孩子的生活费,对方就判决后给了几个月的钱,之后就一直没有给,已经有1看多了,我还要起诉吗?还是有什么其他办法?

律师回答
邹轶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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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对方根据判决的内容承担义务,给付孩子的抚养费。

点赞(0) 2019-07-08
潘小姐 提问于 5年 以前

我和前夫是法院判决离婚的,在判决离婚时要求对方给付孩子的生活费,对方就判决后给了几个月的钱,之后就一直没有给,已经有1看多了,我还要起诉吗?还是有什么其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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