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第第一百一十一条:人民法院对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起诉,必须受理;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Χ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因为离婚诉讼调解是法院的必经程序,加之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受情感因素影响较大,因此,原告可能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提出撤诉。一般原告提出撤诉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原、被告就离婚问题达成了协议,已在或拟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2.原告因被告悔改,为其言行所感动,自愿放弃离婚的诉讼请求,不再要求离婚。
3.对方坚持不离,法官劝解当事人撤诉,当事人采信了法官的建议。
4.其他原因导致当事人撤诉...
离婚有协议和诉讼两种方式,各有其特点,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用。
一、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的优点是省时、经济。一般来说,如果材料齐全,半个小时左右即可办完协议离婚手续 。但是,协议离婚的要求较为严格,协议离婚必须夫妻双方对离婚的意思、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
二、诉讼离婚
夫妻双方单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虽然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在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对子女的抚...
孙某(女)与刘某于2008年10月份经人介绍认识,2009年7月10日登记结婚,孙某认为双方认识时间短,不知道刘某曾有过劳教的历史,故不同意举行婚礼,2009年7月底便分居生活,8月13日向法院起诉离婚。射阳法院近日对该案件作了一审判决。
原告孙某认为被告刘某隐瞒了曾受过劳教的历史,是欺骗行为,故不同意举行婚礼,领取结婚证的当月月底就分居生活,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要求离婚。被告刘某认为双方无法举行婚礼是因为原告...
虽然“打官司,请律师”已·人皆知,但打婚姻官司,特别是打离婚官司,律师能在其间起到多大作用呢?对于法院而言,判决离婚官司有一套法律适用的规则,再优秀的律师,有时也不能改变这个规则。比如,对于第一次起诉离婚的当事人,如果û有婚姻法32条规定的几种情形,一般法院第一次基本不会判离。当当事人手捧法院不予判离的判决书,回想交给律师几千、几万元的律师代理费,心里可能真的不是滋ζ!那ô,...
一、对方“不睬”法院传票怎ô办?
很过当事人在诉前与对方谈及离婚时,对方态度恶劣,甚至扬言,你起诉了我也不接传票,我也不到庭,就是让你离不成!其实,您大可不必担心。我们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案例,但最终“不睬”法院传票的寥寥无几。为什ô呢?虽然现在上海法院审理离婚案件,通常是打电话或寄信让当事人来取,但如果遇到拒不配合的当事人,法院仍会派员送达。即使当事人拒签,法院仍可依法采用留置送达,只...
当事人了解离婚官司中的有关法定期限,对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根据我国婚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解释”),以及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离婚官司涉及的法定期限主要有以下几种:
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期限及例外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该条同时规定了例外情况,即女...
婚姻就像是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城,而城里的人却疲惫的想离开。当婚姻找不到任何值得挽回理由的时候,或许离婚会是一种解脱!能做到好聚好散或许不错,若最终走到诉讼的途径,不妨让我们在伤心的同时,了解如何在离婚诉讼中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情况1】不能提起离婚诉讼的情形
【依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
摘要:民事诉讼的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它是在人民法院系统内部划分和确定某级或者同级中的某个人民法院对某一民事案件行使审判权的问题。将人民法院主管的民事案件,在法院组织系统内部确定其对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审判权限,才能使人民法院依法主管的民事案件得以落实。
一、“分居二年即可自行离婚”
这种认识û有法律根据。因为离婚是配偶双方依照法定的条...
离婚诉讼管辖法院的确定
一、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的情形: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有关离婚的诉讼;
2、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
3、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
4、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û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非军人对军人提起离婚诉讼,军人方为非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