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般来说可以构成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证明。“分居”是指夫妻间不再共同生活,不再互相履行夫妻义务,包括停止性生活,经济上不再合作,生活上不再互相关心、互相扶助等。具有分居二年的情形,说明夫妻关系已徒具形式,名存实亡。当事人以此事由诉请人民法院离婚的,如经调解无效,应准予当事人离婚。
适用此项规定,应注意以下问题:
①分居的原因是由于夫妻感情不和,而不是因...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离婚案件属于普通民事案件,原告要提起,必须到被告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
公民离开其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在外地住院就医除外),或在某地连续居住达1年以上,该地为其经常居住地,如果对其提出离婚诉讼必...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是指婚姻当事人出于共同意志而解除,在我国这类离婚请求由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机关在准予登记前需进行审查,也就是说:一是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这是确定准予离婚的最根本的条件;二是双方对教育已有适当安排,如子女归谁抚养、抚养费如何负担,给付的期限和办法等;正是双方对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如如何分割,共同债务如何清偿,以及离婚后一方是否需给予另一方经济帮助等。上述三条是办理离婚...
导读:男方主动提出离婚的条件有哪些?本文沪律网通过介绍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内容,为您解答了男方主动提出离婚的条有哪些的问题,本文相关知识由沪律网栏目组总结提供。
,当事人的任何一方随时都可以提出,但对男方提出离婚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规定不予提出。《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婚姻法作出这样限制男方在上述规定的三...
《婚姻法》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五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
第32条第3款具体规定了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的几种情形,如果当事人的情况符合这些规定,由无过错方提出离婚的,准予离婚自无异议。但是,如果由过错方提出,无过错方不同意离婚的,应如何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在有关司法解释中明确指出:“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符合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应准予离婚’情形的,不应当因当事人有过错而判决不准离婚。”由此可见,我国婚姻法并不限制过错方的离...
可以,只要被告在异地生活一年以上即可。离婚有两种方式: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需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诉讼离婚,需向被告所在地(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一方离开户口所在地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地方,须有暂住证或居委会证明))法院起诉。
人民法院审理时,判决“准予离婚”的惟一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分居二年”的情形,只是作为衡量夫妻感情如何的一个标尺存在,而不能就此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所以关于“只要分居满二年,当事人想离准判离”的说法,毫无法律依据。况且,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都要先进行调解,即使“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而导致感情确已破裂的,也必须是在调解无...
我国第32条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那么,夫妻分居满两年,法院就可以判决离婚吗?这还要从几个方面综合来看: 一、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夫妻分居,有客观原因造成的、感情不和造成的、以及双方自愿协议分居的等多种情况。比如,夫妻分别在两地工作,因相隔遥远而没有同居条件,或一方在外面打工无法同居的。这种夫妻分居,并不是因感情不和而造成的,即使分居的时间再长,...
问题:我和丈夫分居两地,最近,我发现丈夫瞒着我金屋藏娇,双方感情遂起纠葛。请问:两地分居,如何离婚? 法律意见:离婚有两种途径: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或者到法院诉讼离婚。《婚姻登记条例》第10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不过,登记离婚有3个前提条件:其一是你与丈夫自愿离婚,且已对、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双方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