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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感情确已破裂?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那么,如何认定感情破裂呢?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的...
妻子不回家想离婚
一位参加工作不久的朋友求助: 我是一名工学类专科生,今年26岁,在一家外资企业任电气工程师助理。在06年底,迫于家人压力,在农村老家与相邻乡镇一位小自已一岁的初中生相亲,虽然自已当时不是太情愿,但双方家长都对对方相当满意,碍于家人情面等原因,后与其建立恋爱关系,于07年8月订婚,于08年3月在她娘家的要求下去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8个月老婆回娘家后,一去不归至今,现我连她人在哪儿都不知道,他娘家人以各种理由...
婚后心理调适的技巧
  坦诚相处  爱是一种使人奋发向上的力量。因此,夫妻间应坦诚相处,做到互敬互爱,相互关照,这样比赠送礼物更令人高兴。  经常交流  夫妻间要经常坐下来交换意见,沟通思想,把自己心中的欢乐与苦衷倾诉出来。特别是在逆境的时候,最需要的就是亲人的慰藉。  尊重对方的个性特征  一对夫妇,即使是青梅竹马,仍有各自的性格特征。一个善解人意的妻子或丈夫,应该尊重对方的个性特征。这样,婚姻就不是一种禁锢...
怎样离婚才能最好地维护自己权益
  一、离婚前的准备  当双方的共同生活无法维系,离婚就成为唯一选择。不论是还是诉讼离婚,准备工作是相当重要的。离婚前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两项:其一,相关证据的收集,其二,家庭财产的保护。对于绝大多数当事人来说,由于没有打官司的经历,因此,没有收集、整理证据的意识。但法院审理案件是围绕“证据”进行,没有证据,往往是“有理但打不赢官司”。因此,围绕自己的诉讼请求收集相关证据,在起诉之前是非常重要的,...
怎样与被监禁的人离婚
因一方劳改对方提出离婚的,应在保护婚姻自由的原则下,考虑有利于劳改人员的改造,以及刑期长短和罪行的性质等情况,予以处理。对结婚时间较长,生有子女、夫妻感情较好,刑期不长的,应尽量做和好工作,经调解无效,也可判决不准离婚。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和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分居2年可以离婚吗
分居两年是否就可以离婚   第三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法官提醒那些欲以“分居时间较长”为理由起诉离婚的当事人,应全面正确理解法律条文的含义,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证明符合法定离婚理由的事实再提起。 婚姻法有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
如何认定“连续分居两年”
《》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夫妻提出离婚的法定理由之一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这是指夫妻因分居而提出的法定的离婚理由,这条法定的离婚理由由两个必备要件组成,缺一不形成法定的离婚理由。     两个必须要件是:1、因感情不和;2、分居满两年的。    夫妻分居有两种类型:   第一种是因客观原因造成的,如夫妻俩分别在两个城市工作,没有同居的条件,这种夫妻分居的情形,不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即是...
一方不同意如何离婚
如果一方不同意如何离婚?在我国,离婚有两种方式:、诉讼离婚。如果任何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双方就无法就离婚达成一致意见,也就无法协议离婚。这种情况下要求离婚的一方只能是到法院起诉离婚。 法院将依据婚姻基础和婚后感情、婚姻现状和离婚原因及有无和好可能等情况,来认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并经调解程序后,如确已破裂,法院最终会依法判决的。 法院以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第32条规...
登记离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登记离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第一,双方当事人共同来提出申请;第二,双方均有完全行为能力;第三,当事人持有(协议书中写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以及对、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一致的意见)第四,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 需要携带的证件有:双方当事人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出生年月日应相一致,否则先到有关部门更正,身份证在有效期内)、结婚证及双方各2张二寸单人近期半...
求学分居引离婚案渐多,法院通常判决不予离婚
  在金融危机影响下,不少已婚男女面对“就业难”的压力,纷纷采取继续学习深造,以巩固职位或谋求更多就业机会。不料由此带来的分居问题,渐成夫妻感情不和的一个导火索。记者了解到,无锡市南长区法院近来已审理了10多起该类离婚案件。  王先生与李女士在2001年恋爱结婚,婚后两人相处和谐。2005年王先生收入锐减,夫妻两人商议继续深造,王先生便在2006年去杭州读博,李女士后来也去苏州学习。两人经常分居,只在寒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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