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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内容与意义
  导读:在古代及封建社会中,妇女地位低下,是男人的附庸,身体及精神上的损害被认为是不可避免的,甚至是合理的,女性只有义务而没有权利。随着人类社会文明的进步,权利意识的觉醒,男女平等的观念深入人心。在婚姻家庭领域,女性权益愈发受到关注和保护,2001年新修订的《婚姻法》确立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保护女性的合法权益。下面沪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中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内容与意义。   一、什么是离...
过错方离婚的财产如何分割
  一般而言,婚姻的过错方是指对夫妻感情破裂应负有责任的人。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立法理念及传统风土人情,我们通常认为婚姻过错方就是有外遇、或有家庭暴力、或具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等,违背了夫妻之间相互忠诚之义务,对导致夫妻离婚具有直接过错的一方。   我国是具有传统因果报应风俗理念的国家,善有善报,恶有恶报。199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过错方离婚财产分割原则进行了明确规定,即《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
婚内保证赔偿,离婚时能得偿吗
  杨某和丈夫汤某经人介绍认识,2012年3月结婚,育有一子。婚后,汤某经常饮酒,且每次酒后都打骂杨某,杨某不堪忍受,2014年8月,便带着儿子回娘家,一住就是几个月,临近年关,汤某去娘家接杨某,杨某及其父母、兄弟要求汤某认错并书面保证:如今后再打骂杨某,汤某自愿赔偿杨某1万元。否则杨某和儿子不随他回去,并让儿子改随母姓。汤某无奈,只好按杨某及其娘家人的意思写了一份书面保证。今年4月,汤某和朋友聚会,喝醉...
丈夫外遇妻子索赔精神损失费
  来自美国的调查显示,陷入外遇的家庭只占全部家庭总数的15%~20%。显然,外遇现象并非如想象中的那么严重。如果夫妻俩都没有想过背叛对方,那么这个婚姻是幸福的婚姻;如果一方的背叛行为没有使另一方产生怀疑,那么这是个圆满的婚姻;如果背叛行为得到谅解,那么这是个成功的婚姻;如果背叛行为不能得到宽恕,那么这是个不圆满的婚姻;如果背叛只是为了寻找安慰,那么这是个形式上的婚姻;如果背叛根本就不是为了寻求安慰,那么...
离婚时如何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离婚时如何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丈夫有外遇,正和我闹离婚,请问在法庭上我可以要求他赔偿我的精神损失费吗?如果可以,精神损失费按什么标准计算?   沪律网婚姻家庭律师: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列举了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四种情形,包括重婚的、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发现前夫有私生子多年是否还可以要求过错赔偿?
  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发现前夫有私生子多年是否还可以要求过错赔偿?   实践中会出现如夫妻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后,一方才发现“过错方”在离婚之前已于他人共同生活多年且有私生子的情形,这个时候离婚案件已经结束,作为受害的一方是否还能够要求过错方的赔偿呢?   首先应当清楚,签订离婚协议书的时间是否已经超过一年。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一方有重婚或与婚外异性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情形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损害赔...
全部赔偿原则怎么理解?
   离婚损害赔偿中全部赔偿原则怎么理解?全部赔偿原则也称为全面赔偿原则,是现代民法最基本的赔偿原则,是各国立法和司法实践的通例。全部赔偿原则的含义,是指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应当以加害人违法行为所造成损害的财产损失范围为标准承担全部责任。    夫妻一方的特定违法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应当全部赔偿,赔偿应以该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为限。对损害赔偿的性质历来有补偿主义与惩罚主义不同观点之争。笔者认为离婚损...
协议离婚后能否要求损害赔偿?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之规定,你前夫在你们离婚前与他人同居,离婚时你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是现在你们已经协议离婚了,你在离婚时,又由于不知情而没有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离婚后是否可以再要求损害赔偿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
离婚时提起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
  一、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权人-----无过错方   三、离婚损害赔偿的责任人-----无过错方的配偶   四、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   五、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期限:   1、离婚诉讼的...
婚内出轨被当场捉奸可以作为离婚赔偿证据吗
  婚内出轨被当场捉奸可以作为离婚赔偿证据。   离婚赔偿怎么收集证据   第一,固定易失证据   对于婚姻一方与外遇对象来往的手机短信内容、电子邮件内容、电脑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如果可能应该应当委托公部证门对此类证据作固定处理。条件不允许也应该尽量自己固定保存起来,手机短信可以连着手机一起用数码相机拍下来,电脑和网络资料可以截取全屏保存。   第二,收集文字证据   1.婚姻一方在外遇行为突然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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