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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必须提供受到损害的证据吗?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37 ℃

  一、离婚时无过错方能否要求赔偿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因为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在离婚时要求赔偿。无过错一方在最终离婚发生时请求有重大过错导致家庭关系破裂的一方损害赔偿的前提:

  1、必须是合法婚姻关系中的无过错方;

  2、必须是由于对方的过错导致离婚的;

  3、必须是在提出离婚时提出,即:离婚才能提起赔偿,赔偿必须在离婚的前提下提出,只提赔偿不提离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必须是针对合法婚姻关系中的过错方。

  二、哪些证据可以证明无过错方受到损害?

  1.财产损害方面的证据:主要包括因实施法定违法行为而导致另一方配偶现有财产利益的减少(直接财产损失)及预期利益的损失(即应该获得的收益因为过错行为而导致没有获得或者减少)等方面的证据。

  2.人身损害方面的证据:比如配偶一方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另一方住院治疗所花费的医药费票据等证据。

  3.精神损害方面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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